因工作地點變化而轉移養老、醫保關系的,只需要提出申請和出示參保繳費憑證,不用來回跑腿就能辦好手續。昨日,青島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社會保險費征繳處官偉杰處長參加在線問政網談,就“社會保險費征繳”方面的工作與網友交流。此外,來青就業和離青就業辦理社保關系轉移,都不用來回跑腿。
在原參保地開繳費憑證
在網談中一名網友咨詢,他的社會保險不在青島,今年9月才到青島工作,而且有社保接受
單位,但卻不知道如何辦理保險轉移。對此,官偉杰做了詳細分析,養老保險方面,參保人員跨省就業,需將養老保險轉入我市的,在離開原參保地時,應到原參保所在的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到我市就業并參保繳費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過工作單位向在我市參保所在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的申請,并提交原參保地社會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繳費憑證,我市社保經辦機構在對申請進行審核后,確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即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聯系溝通,按規定辦理參保人員相關信息傳遞和基金轉移手續。相關手續辦好后,由我市參保所在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通知參保單位和本人,整個關系轉移的手續就完成了。也就是說對于參保人員本人來講,只要提出申請和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其他手續都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參保人員本人不用往返奔波。
醫療保險方面,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我市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轉入,對符合辦理接續條件的,我市社保經辦機構即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聯系溝通,按規定辦理參保人員相關信息傳遞和基金轉移手續。相關手續辦好后,由我市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通知參保單位和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