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午休的地方,有的孩子吃午餐,有的趴在桌上睡,有的則選擇自習
核心提示
新學期第一天,洛陽第五十五中學(南院)告知學生家長,學校決定收取“在校午休費”(以下簡稱午休費),每人每月8塊錢,不在校午休的學生不用交費。
“在學校桌子上趴一會兒,打個盹還得交費,我很難理解這樣的政策。”此政一出,頓時引來家長質疑聲一片。
質疑:
孩子午休,得給學校交費
9月5日,
當天下午,記者輾轉聯系上了發帖人劉女士。“我的孩子就在五十五中上學,開學回來后就告訴我要交錢。”劉女士說,孩子今年剛剛升入七年級,9月3日中午,孩子從學校里回來,帶給自己一張學校《告家長書》。
“說是每月要交8塊錢的‘在校午休費’,而且只能趴在圖書館的桌子上午休。”劉女士告訴記者,《告家長書》上說,堅持學生和家長自愿的原則,不在學校午休的學生不用繳納任何費用。
“我覺得這事有點不可思議,所以就沒有同意繳費。”劉女士說,這樣孩子只得回家午休,來回跑也很麻煩,而且也不安全。
解釋:收費補貼老師,有文件依據
6日中午12時許,記者來到洛陽第五十五中學(南院)校區采訪。正值放學時間,孩子們有說有笑地走出教學樓。記者注意到,該校區位于洛南新區,距離市區較遠。有些離家近的孩子,選擇走讀,就近回家吃飯。而離家遠的孩子,則去學校的餐廳就餐。
該中學校長助理徐韻春說,以前學生午休是不收費的,今年留校午休學生數量激增,每天代看午休班的教師由幾個增加到十幾個,學校不得已才決定收取“午休費”。
“收取的費用,全部用來補貼教師看護費、水電費。”徐韻春告訴記者,學校方面收費也是符合有關規定的。
而后,徐韻春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河南省發改委、教育廳關于規范全省中小學服務性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第三條規定,小學生課后看護費,每生每月不超過8元。
當記者指出通知上規定的是“小學生課后看護費”,而五十五中收費對象為中學生時,徐韻春表示,通知是針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應該也適用于中學生。
對于部分家長質疑“為什么不能讓學生在教室午睡”一事,該校副校長陳繼解釋稱,學校從幾年前就開始組織學生集體午休了,這樣做是為了保證學生安全。“除此以外,學生上室外課、做體操時,教室里都不允許學生逗留。”陳繼說。
熱議:
“午休費”該不該交,家長意見不一
根據校方觀點,“午休費”完全遵循學生和家長自愿的原則。那么,“午休費”到底該不該交呢?記者隨機采訪了一些家長,大部分家長對學校收取“午休費”表示不理解。
“回想我讀書的時候,每天中午留在學校里睡午覺、做作業,學校也沒收過錢,實在不能理解為何現在要收費。”學生家長李先生認為,在學校休息還要交所謂的“午休費”,這點很不合理。
也有家長對此表示理解。李女士的女兒今年剛上九年級。她認為,相比私人午托班每月幾百塊錢的費用,學校每人每月收取8塊錢并不算貴,“把孩子交給外面的午托班,也沒法讓人放心。”
“老師們也挺辛苦的,每天上完課還得犧牲午休時間,去看護孩子們。”學生家長張女士說,家長們也應該體諒一下老師們的付出,有老師們看護,孩子的安全也有保證。
說法:
“午休費”屬服務性收費,
未辦理收費許可證
據學生家長介紹,“午休費”收費當天家長們需要在《告家長書》上簽字同意,然后費用由孩子交給老師,整個收費程序才算完成。而整個過程,他們沒有看到校方出示過相關收費許可證。
對此,洛陽第五十五中學校長徐龍稱,他們收取“午休費”完全符合規定。由于“午休費”是一個新興事物,而且按照規定屬于“服務性收費項目”,不屬于行政事業收費。因此,暫時還未辦理收費許可證。(曹杰張鴻飛 陳龍 李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