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容易執行難 婆媳矛盾擋路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26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引人關注的是本次修訂中,子女“常回家看看”被寫入草案。昨天記者從我市各個法院了解到,老人要求子女“回家看看”的案件下判決不難,但卻很難執行。涉及老人贍養的案件多以物質贍養訴求為主,而要求多回家看看自己的精神贍養訴求較少。
????案例“回家看看”咋這么難
????前幾天,75歲的王女
曾在老年維權熱線做過義務接線員的律師馬建國介紹,打維權熱線的大部分老人是為了傾訴。曾有一位老人打電話來,痛斥兒子不回家探望。這個老人老伴去世多年,兒子在上海工作,要接他過去養老,老人舍不得老房子老鄰居,沒去。兒子工作很忙,常出差,有了第三代之后,更忙得沒空回青島探親。老人很寂寞。老人說兒子每兩年才回來過一次春節,親戚都笑他白養了兒子。 “老人打電話來,抱怨單位4年一次的探親假時間太少了。 ”
馬建國說,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提出常回家看看,不如保護勞動者休假的權力,讓兒女們有回家探親的時間。
調查 婆媳矛盾是塊擋路石
子女們為何不愿回家,記者采訪了幾名市民,有的是距離遠,有的是工作忙,還有一些不乏因為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
李先生大學畢業留在青島工作,老家在四川,一個來回要花兩天時間。工作前幾年,春節假期他還能回家,后來娶妻生子,好不容易有個長假還要帶孩子出去玩,回家便成了奢望。 “我跟爸媽說,你們要是想我就來看我吧,我出錢,你們出時間。 ”
王先生和妻子老家都是湖南,兩家的距離開車要走半天時間。夫妻倆回老家本是順路,但兩個人最近卻沒有同行過。王先生妻子說,生孩子那年,婆婆曾來青島伺候月子,婆婆和她鬧了好幾場。磕磕絆絆的一個月還沒過完,婆婆就氣鼓鼓地回老家了,從那往后,王先生的妻子就不愿上門看婆婆。
說法 判決易做執行比較難
市北法院民五庭專門審理婚姻家庭遺產繼承等案件,庭長王衛青回憶,還沒接到過老人要求精神贍養的案子。 “精神贍養確實很有必要。現在工作生活的節奏加快,很多年輕人有錢沒時間,老人也越發寂寞。 ”
采訪中,法官直說精神贍養是個好的導向,但具體的實施細節還需要探討。“孩子不回家,執行法官怎么把他帶回老人面前呢?即使法院判決了,孩子和父母的關系會發生微妙變化,回家看看氣氛也不對了。 ”
在市北法院,老人向兒女要贍養費的案子每天都有。除了要物質的贍養,也有老人抱怨過孩子不上門,但沒把精神贍養作為訴求提出的。四方法院也沒有接到精神贍養的案子。“精神贍養不一定非要回家看看,如果沒時間回家,經常給老人打個電話,老人也會很滿足。”民三庭法官趙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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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寫入草案
一部關系1.85億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26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明確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法律同時規定,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市老齡辦的統計數據顯示,本市老齡戶籍人口達132.7萬人,占總人口17.3%。其中獨居人數超過40萬,占老年人口的比例達30%。(記者 趙黎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