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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博士研究生在青工作可領取住房補貼。昨日,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實施2012年駐青高校畢業生“留青行動”的通知》,駐青高校應屆博士碩士研究生和外地來青博士碩士研究生,在青就業期間可享受最長不超過3年的住房補貼,標準為博士研究生每月600元,碩士研究生每月400元。 博士每月領600元房貼 2012年7月1日后,駐青高校應屆博士碩士研究生和外地來青博士碩士研究生,在青就業期間可享受最長不超過3年的住房補貼,標準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碩士研究生400元/月。博士和碩士簽訂勞動合同后,領取住房補貼的最高金額可分別達到21600元和14400元。“這個舉措的目的是留住人才,青島的工作環境非常好,吸引了很多外地學生來青,但房價高的現實讓很多在青讀書的博士、碩士去了外地,發放住房補貼就是為了緩解畢業生工作之初的壓力。”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職研究生一類的畢業生不享受此政策。 據了解,住房補貼資金由市、區(市)兩級財政分別負擔,其中,在中央、省駐青單位及市直機關、市屬企事業單位就業的博士碩士研究生住房補貼由市財政負擔,所需資金從我市設立的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其余由區(市)財政負擔。 畢業生派遣期增一年 “駐青高校畢業生的派遣期由現在的兩年調整為三年。”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我市就業的駐青高校畢業生,可在三年內辦理派遣和改派手續,改派次數由現在的一次調整為兩次。據了解,所謂的派遣期,是指大中專畢業生畢業后一段時間內,可以辦理二次派遣或改派手續,這段期限叫做派遣期。根據我市相關政策調整,大中專畢業生可以在青島先落戶、后就業,找工作時間定為畢業后三年,這三年就是指派遣期,相應的派遣期內畢業生所享受的就業、創業利好政策,也將增加一年。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派遣期增加一年后,有利于畢業生在各企業和城市間流動,落戶將更加容易。“只要有企業接收,就可以落下戶口,而此前規定的兩年后,要想再落戶就要按照人才引進辦理,過程更加麻煩。”該負責人表示,派遣期的延長有利于人才在各企業、各地區之間流動。(記者 陳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