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每20人配備1輛
嚴控配備越野車和旅行車,嚴禁增加高檔配置豪華內飾
節假日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停駛
“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要配備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其中機要通信用車要配備排氣量1.6升(含)以下、價格12萬元以內的轎車?!边@是剛剛出臺的《山東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作出的新規定。
在此之前,我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轎車配備標準是,“排氣量2.0升(含)以下,價格25萬元以內”。
除了調低配備標準外,《辦法》還明確提出,黨政機關應當配備使用國產汽車,對自主品牌和自主創新的新能源汽車,可以實行政府優先采購;要從嚴控制配備越野車(含SUV車型)和旅行車(15座以下);一般不配備大、中型客車(16座以上),工作需要時,可租賃使用;嚴禁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豪華內飾。
這個新出臺的《辦法》,對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核定、使用管理、職責分工和監督等方面,也作出了更為嚴格的規定。
對公務用車將實行編制管理,省級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每20人配備1輛,不足20人的也可按1輛核定;執法執勤用車不得與一般公務用車重復配備;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單位,按一個單位核定車輛編制;臨時機構,不核定車輛編制。各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編制參照省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編制標準。值得注意的是,與以前“每15人配備一輛”的規定相比,《辦法》在編制上調低了標準。
在公車使用上,我省給公車私用上了“枷鎖”: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回單位停放制度,節假日期間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停駛;嚴格登記和公示用車時間、事由、地點、里程、油耗、費用等信息;實行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購和定點制度;黨政機關不得對外出租、出借公務用車,不得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車輛,不得接受企業捐贈車輛。
為了加強監督,我省將把公務用車的配備使用管理工作納入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節能減排檢查年度考核,對違反規定的領導干部將進行嚴肅處理。
在執行新規定的同時,我省鼓勵有條件的市和部門積極探索公務用車管理的新路子,加快推進公車制度改革。(記者 滕敦齋 通訊員 張仁強 岳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