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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今起率先實行農產品產銷實名制 銷售臺賬保存期不少于2年 本報9月30日訊 (記者卞思杰) 《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將于10月1日起實施,從明天起,農產品產銷實行實名制。山東也成為全國第一個推行農產品產銷實名制的省份。 條例規定,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生產活動中,應當建立生產記錄,內容包括使用農業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動物疫病、植物病蟲草害的發生和防治情況;收獲、屠宰或者捕撈的日期。生產記錄要保存2年,禁止偽造;農產品包裝材料和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物質,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范。 農產品經營者在農產品市場從事經營活動,應當在攤位前懸掛標有經營者姓名和聯系方式的標示牌;建立進貨臺賬和銷售記錄;根據購買者的要求,提供農產品銷售憑證。農產品經營者在其他場所從事經營活動,依照此規定執行。從事農產品批發、配送等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建立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產地、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