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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曾多次“死火” “婦女兒童醫院才剛投入使用不久,這電梯使用的時間也不長,可這困人的事并不是第一次了。”醫院內一名醫務人員透露,啟用不久的電梯事故不斷,記者就此事采訪市婦女兒童醫院相關負責人得知,這家醫院是由市財政出資興建,剛投入使用3個月,院內人員和各項設施還處于一個磨合期,發生電梯困人事件他們也很無奈并感抱歉。“我們也不愿電梯整天出事,我們也挺發愁的。”該負責人表示 記者本想進電梯內查看,但等待許久也未見電梯門打開,面對這個剛剛困過人的電梯,很多病患放棄乘坐選擇步行上樓。 乘電梯先查合格證 針對此次電梯驚魂事件,市質檢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馬處長表示,在深圳奧的斯扶梯發生事故后,質檢局隨即計劃用3個月時間對全市電梯進行“拉網式”檢查,但僅憑質檢局的監督作用很有限,安全的乘梯環境需要市民和電梯管理方共同努力,每臺合格的電梯都應該有《安全檢驗合格證》,證件上面標有電梯生產單位以及檢驗單位的名稱及聯系方式,市民乘坐電梯時應先檢查電梯內部有無《安全檢驗合格證》,出現問題時方便及時聯系;同時電梯的維修保養周期應該為每15天一次,電梯保養單位應按時對電梯進行維修,避免出現安全隱患。 電梯困人自救有方 那么意外遭遇電梯困人如何解決?質檢局工作人員表示,首先被困者不要產生急躁情緒,電梯內空間有限,空氣流通不暢,如過度躁動易出現窒息的情況;接著應通過警鈴、對講系統、移動電話等通訊器材與外界取得聯系,如電梯轎廂內有病人或其他危急情況,應當及時告知救援人員;在救援人員趕到現場前不要自行撬開電梯門,不要隨意將身體部分伸出電梯門外,救援人員趕到后要聽從救援人員的指揮,切忌擅自行動,被困者之間也應保持一定的距離。 今年電梯頻頻惹事 ★2011年7月15日,市民史女士帶著4歲女兒去李滄區星光大道商場3樓上舞蹈課,不料女兒被困在奧的斯電梯內長達20多分鐘。 ★2011年8月5日,河馬石公共租賃住房小區11號樓內,一對母女乘坐電梯時電梯失控,從11樓突然下降到5樓,然后又迅速爬升到9樓,大人驚嚇過度癱坐在電梯中,后入院治療。 ★2011年8月5日,興德路宜昌馨園小區,六旬老漢推著自行車走進電梯內準備回家,不料電梯突發故障,老人被困電梯內長達兩小時,消防無奈剪門救人,老人后被120送往海慈醫院急救。 ★2011年9月,市民張先生用專用鑰匙打開電梯轎廂門后,一腳踏空摔到負一層,身體多處骨折。事后,張某因與單位就賠償協議沒達成一致,他一紙訴狀將單位物業公司起訴到法院。經過兩級法院審理,張先生獲得32萬元賠償。 ★2011年9月22日,青島環海公寓通力電梯半個月內兩次墜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