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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道 近日,網上曝出浙江樂清市房管局違規(guī)操作,年僅10歲小孩子的名字出現在經濟適用房申請公示名單中,引起了眾多網友的質疑。 27日晚,有人發(fā)微博曝稱,23日樂清當地報紙上經濟適用房公示名單,其中第64個名單陳某,顯示是2001年9月22日出生,年齡才10歲。根據樂清經適房申請條件: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28日晚10時許,樂清房管局分管副局長萬永孟接受 25日,樂清房管局接到了舉報電話,調查了解到,小孩陳某的父親因車禍去世,其本人是非農戶口,媽媽是農村戶口,不知道什么原因,小區(qū)以10歲的小孩陳某進行申報。 小孩所住小區(qū)樂成鎮(zhèn)北城小區(qū)的林主任說,其實他一開始就發(fā)現了陳某所提交申購材料中存在兩點不符合申購資格的情況,但是出于對“孤兒寡母”生活困難的同情,于是決定“幫助”他將材料提交上去試一試,沒想到能一路“過關斬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