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對公告解讀的不同,未簽訂拆遷協議的40多名住戶集體到新聞中心昆明日報處討說法,不分晝夜,導致大樓辦公受影響。無奈之下警察前來“解救”,“釘子戶”被控制人身自由,進行法制教育。那么公告到底說了什么呢?
昨日上午11時左右,記者來到官渡區游泳館,在門口附近就看到有兩排民警堵在門口,里面的人根本無法走出,只能在窗戶附近向外招手,并大喊“我們被限制人身自由,救救我們”。不久,警方關閉了游泳館大門,并一度將記者驅逐出游泳館。
記者聯系到被關在里面的崔女士。“我們是凌晨5點左右被帶到官渡區游泳館的籃球室的,當時有六七輛警車開到新聞中心,強行把我們帶過來”。后來記者了解到,里面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住戶有40多位,傍晚6時45分,他們回到家中。
導火索 報紙登公告稱住戶“無法聯系”
2010年3月份,官渡區關坡村片區進行拆遷改造,并張貼公告。當年4月份開始簽訂拆遷協議,到今年8月初,拆遷改造的2000多戶居民,絕大多數已經簽訂了搬遷協議。只剩下61戶。
8月5日,官渡區關坡村片區城中村改造(關上中央商務區)征地拆遷指揮部在昆明日報刊發一條公告,公告稱目前極少數未簽訂搬遷協議的住戶無法聯系,希望住戶在8月15日前去辦理拆遷補償相關協議。
沒過兩天,未簽訂拆遷協議的住戶通過朋友知道了這個公告,“社區的公告板上從來未貼過。”王女士說。對于公告中稱“無法聯系”,住戶們紛紛反對,“我們家家戶戶都好好地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怎么會聯系不到呢?”。住戶們一致認為是因為補償協議未談妥才出現這種情況。
“極少數無法聯系”、“希望在8月15日前去辦理相關協議”,這是導致此次事件的導火索。“不可能是沒辦法聯系,公告刊發出來前不久,我的父親還接到拆遷辦的電話,這分明是誤導輿論”住戶羅某說。
另一位住戶王某也表示,8月15日是最后期限,如果他們不去找相關部門簽協議,房子就有可能被強拆。“強拆的理由是無法取得聯系”。
如此解讀公告,住戶怒了。
事件 住戶三天聚集兩次討說法
8月8日一早,四五十人就來到昆明新聞中心,要求昆明日報撤銷公告,并作澄清。要求一直未得到解決,四五十人便在昆明新聞中心的走廊里不走了,并在那里過夜。直到9日下午3時左右,“官渡區一位領導和拆遷指揮部一位領導來到新聞中心,就這件事口頭向我們道歉,并稱會撤銷這個公告”,羅某說。討說法的住戶,聽到領導的表態后,沒多久就散去。
10日下午,他們又來了,又聚到新聞中心,并在那里過夜。一位住戶稱,“因為領導的承諾沒有兌現”。11日凌晨5時左右,突然來了一批警察,把睡在走廊、大廳的“釘子戶”帶到了官渡區游泳館的籃球室內,并限制人身自由。
記者從被困籃球館內的當事人處了解到,從昨日凌晨5時多被限制在室內籃球場,在6個小時內,民警向他們每人提供了一瓶飲用水和一份盒飯。“但大家在里面都坐立不安”。有一位60多歲的老人,站在椅子上向外呼喊求救時,不小心跌下來,一直在流鼻血。還有一位老人有高血壓,經不起刺激。受訪者聲音里充滿擔心。
昨日傍晚6時45分,被限制人身自由的40多位未簽訂搬遷協議的戶主回到家。記者聯系到回到家中的王女士的丈夫,他表示,出來時一位工作人員稱此事媒體已經關注,他們可以從媒體處了解情況。“如果那個公告還是不作廢,我們還會去新聞中心”。
相關部門 依法將住戶帶離,進行法制教育
對于公告的解讀,官渡區關坡村片區城中村改造征地拆遷指揮部認為,公告一是為了告知指揮部的辦公地址及聯系電話;二是告知所列門牌號的所有相關權益人(包括隱形共有人)于2011年8月15日前盡快到拆遷指揮部新辦公地點辦理相關事宜。
對于限制未簽訂住戶人身自由,相關部門認為,因為8日、9日、10日關坡村片區未簽協議的部分住戶不分白天黑夜多次相互邀約到昆明市新聞中心長時間滯留吵鬧,嚴重影響擾亂昆明市新聞中心大樓內單位的正常辦公,致使昆明市新聞中心工作人員的工作及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勸說無效后,官渡區信訪局、區公安分局、關上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將以上人員帶離現場,由相關部門對其進行法制教育及政策宣傳。
律師說法
對于未簽訂拆遷協議的住戶做法,云南弘石律師事務所的何律師表示,不提倡采取這種過激行為,因為他們的行為對企業正常辦公產生影響。而維護公共秩序是公安的天職,他們有權對住戶的不理智行為采取措施,然后根據情節來進行處理。對于限制人身自由,何律師表示,不好判斷,得根據住戶的對公共場所的影響來定
只要發布公告單位的手續齊全,內容不違法,也不違反新聞法等相關規定是可以刊發的。住戶對于處理這種事情,盡量采取理智的態度,走法律途徑。(常紅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