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寧買房落戶的門檻提高了!昨天記者從南京江寧警方獲悉,從7月1日開始,在江寧購房面積需達到60平方米以上,才可以落戶。對此,不少此前已經買了60平米以下的房子的市民表示關注:新辦法實施了,之前是為了落戶才“專門”買房的,現在可以辦戶口嗎?對此,警方表示,對于此前已經受理的60平米以下房源落戶申請,目前仍然可以辦理戶口手續。
落戶門檻提高到60平米以上,還要有穩定職業
記者昨天在江寧區的政府網站上看到了一份“區政府關于批轉《南京市江寧區戶口準入登記暫行辦法》的通知[江寧政規發〔2011〕4號]”。通知的落款時間是7月1日,但在網站上公示的日期是7月4日。
據了解,此前,江寧區的落戶標準一直是按照《南京市戶籍登記準入暫行辦法》執行的。在江寧買房落戶,在房屋面積上并沒有要求,一般來說,只要是在江寧購房并實際居住,并有穩定職業的人都可在江寧申請落戶。而根據7月1日出臺的新政策,江寧購房落戶的標準已經調整到和南京市區一樣:即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實際居住生活,有穩定職業(生活來源),允許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落戶;購買面積每遞增20平方米,可增辦直系親屬1人。每套商品房(含二手房)五年內只能享受一次購房落戶政策。購買二手房時,應在原戶主戶口遷出后,方可辦理交易和戶口落戶申請手續,否則公安機關不受理購房入戶申請。
外地人和南京人都適用新規
昨天,記者采訪江寧警方獲悉,這項新規江寧區政府在7月1日就已批復了,但考慮到新規下達到辦理具體手續的基層公安部門還有一定的時間差,所以警方正式實施這一標準的時間是在7月6日。警方稱,出臺新規是考慮到近年來江寧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口激增等因素而對原有政策作出的調整,和南京市區標準相一致,以后也會隨市區標準的調整而相應改動。
警方稱,新規適用于所有在江寧買房落戶的人群,不管是外地人,還是有南京集體戶口的人都是一樣的。據介紹,根據南京市規定,南京市區戶口可在江南八區內自由轉移,但和江寧區之間則屬于跨區,不能直接轉移,所以南京市區戶口到江寧落戶需要符合江寧的落戶標準,而江寧區居民要在南京落戶也要符合南京市區落戶標準。
新規實施前買房如何落戶,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對于這一新規,不少市民有很多疑問。一些市民表示,新規是本月開始實行。但是他們是在7月之前買的房子,現在房子還沒交付,不知道執行新規則的時間節點是以買房時間為準呢,還是以拿到房子的時間為準;類似的問題還有,一些在江寧購買二手房的市民表示,他們也是在7月之前簽合同買的二手房,但目前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不知道新規的時間節點是以簽合同的時間為準,還是以辦理過戶手續的時間為準。
昨天記者就這些問題提問江寧警方。對方新聞發言人表示,目前正處于一個新規和舊規的“過渡期”,有些問題目前尚未明確,所以目前不能統一地給出非常具體的回復,市民可向警方具體咨詢。不過有一點市民們可以不必擔心,那就是公安機關此前已經受理的60平米以下房源的買房落戶申請,目前仍然可以繼續辦理戶口手續,不受新規影響。
警方稱,有些特定人群可以不受新規制約。例如“特殊人才引進”和“招商引資”等,具體詳細規定可參見江寧區政府網站上公布的《南京市江寧區戶口準入登記暫行辦法》。網址:。
本報記者 焦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