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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肇輝臺雇主家中早產后將嬰尸棄入馬桶沖走女菲傭。 中新網5月31日電據香港文匯報報道,一名菲籍女傭疑珠胎暗結恐遭解雇,竟擅自服藥墮胎后再將胎兒棄入馬桶沖走,由于下體流血不止,昨往灣仔律敦治醫院求診,終被醫務人員揭發事件,警員聯同消防員一度往灣仔肇輝臺,其雇主寓所及沙井搜索嬰尸,惜無發現,事后以涉嫌非法墮胎罪名將菲傭拘捕扣查。 涉嫌非法墮胎被捕菲傭Ronna、32歲, 據悉,Ronna是為灣仔肇輝臺14至17號嘉苑某座一單位住戶工作。早前她疑與異性發生性行為后,珠胎暗結,為免影響工作,有人遂決意墮胎,并疑購服墮胎成藥。 及至昨日上午,Ronna在家中突感肚痛,如廁時排出死胎,慌亂間將死胎棄入馬桶沖走。由于身體嚴重不適,下體更流血不止,遂在上午11時許自行到灣仔律敦治醫院急癥室求診。醫生為其檢查,發覺她有剛分娩跡象,查問下得知其早前在家早產并將胎兒棄入馬桶沖走,于是報警。警方接報立即派員到醫院調查,初步懷疑有人非法墮胎,遂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第46條,以涉嫌“非法墮胎”罪名將女傭拘捕,并由2名女警陪同轉送東區醫院留醫。 與此同時,多名探員在中午12時許,到達女事主居住的肇輝臺嘉苑單位調查搜證,此時雇主始得悉外傭曾在家中非法墮胎,并將早產胎兒沖走。期間探員召來消防員及渠務署人員,打開大廈地下多個沙井蓋搜索,望能撈獲早前被沖走的胎兒,惜無發現,不排除早產胎兒已被沖走。 根據現時香港勞工法,外傭一旦懷孕,雇主不可以此理由將她解雇,除非女傭不想繼續工作,便可與雇主商討提前解約。惟有不少外傭懷孕后卻不懂求助,或不了解香港勞工法例而怕遭解雇,從而隱瞞懷孕并暗中墮胎。 去年4月26日,在將軍澳清水灣半島5座一單位,戶主因發現廁所渠管阻塞,遂召人通渠,未料竟取出一名未足月的女嬰尸,報警終揭家中38歲菲籍女傭早前疑與男友發生關系后懷孕,遂在家中服藥墮胎,排出女嬰棄入馬桶企圖沖走了事,未料卻導致廁渠阻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