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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新聞網5月28日訊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市創建文明城市,市城鄉建設委牽頭組織全市施工工地集中開展環境綜合整治活動。范圍包括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含地鐵)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等施工現場。 深化施工現場圍擋管理 全市所有新開工施工工地必須按規定安裝使用新標準圍 深化環境衛生整治 建筑廢料應集中分類堆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應采用封閉式容器,日產日清;建筑材料分類堆放,穩固整齊;規范宿舍內務管理,整潔有序,按規定配齊碗筷柜;工地食堂、廁所按相關規定標準設置,符合食品安全及衛生防疫有關要求,防鼠、滅蠅裝置配備齊全,擺放有序;工地圍擋墻整潔美觀,圍擋墻周邊保持清潔。 深化施工揚塵整治 施工工地大門口必須設置車輛沖刷裝置,房屋建筑工地按規定設置車輛自動沖洗機;建設、施工單位必須招用經過密閉改裝符合要求的土石方運輸車輛;對出場運輸車輛車體、車輪進行沖洗,防止污染路面;對道路、加工區、生活區地面進行合理硬化,定期灑水降塵,保持清潔;對現場裸土進行嚴實遮蓋,防止產生揚塵;嚴禁從建(構)筑物內向外拋揚垃圾。 深化施工噪聲整治 各施工工地應嚴格按環保部門批準的工作時間開展施工作業,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因施工工藝要求確需連續作業的,應向環保部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并按規定張貼告示告知周邊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