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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下午,一輛工地專用運輸混凝土的三輪車在山東省墾利縣高蓋鎮行駛時,因躲閃一輛面包車,先后與該面包車及停在路邊的牌照為魯E00012的黑色雅閣轎車發生刮擦。之后,雅閣車司機與三輪車司機發生爭吵。這期間,雅閣車司機從車內拿出一把刀,并往三輪車司機身上砍,被圍觀群眾制止。 整個過程被路人用手機拍下,并流傳于網絡,引起眾多網友關注。 3月28日,本報記者調查發現 “雅閣男”因打人被拘留8天 墾利警方通報案情,稱被打三輪車司機僅眉毛處擦傷 備受網友關注的“雅閣男”事件水落石出。目前,雅閣車司機鄭某因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8日、罰款500元,三輪車司機李某因醉駕、無證駕駛被行政拘留20日、罰款1000元。 3月31日,墾利縣公安局發布了“雅閣男”事件的調查結果。據介紹,3月26日14時許,李某醉酒、無證駕駛無牌機動三輪車,在墾利縣白云加氣站北側與一輛面包車以及??吭诼愤叺难砰w轎車發生刮擦。雅閣轎車駕駛人鄭某隨后與三輪車駕駛人李某發生爭執,鄭某推搡李某,繼而對李某拳打腳踢,后又從車內取出刀具,對李某進行毆打,被周圍群眾制止。 據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民警對李某進行了全身檢查,確定其除右眼眉毛處有一塊擦傷外,身體其他部位沒有受傷。經對其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其血液內酒精含量達每百毫升179.57725毫克,遠遠超過醉酒標準(每百毫升80毫克),屬醉酒狀態。 之后,墾利縣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酒駕駛、無證駕駛機動車的李某合并執行行政拘留20日、罰款1000元的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毆打他人的鄭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 警方回復 鄭某所持“砍刀”不屬管制刀具 3月31日,就讀者及網友關心的幾個問題,墾利縣公安局李副局長做了回答。 1.鄭某所持“砍刀”是真是假? 李:民警在鄭某車內提取了其所使用的刀具,根據公安部《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經鑒定,該刀具不屬管制刀具。其厚度為0.8毫米左右,且沒有開刃,只是一把用鐵皮自制的“砍刀”,一般的管制刀具刀刃厚度小于0.5毫米。 2.民警為何沒有現場拘留鄭某? 李:26日接到路人報警電話,說有人打架。民警出警時,鄭某已經離開現場,當時還在現場的李某也沒有提起打架的事情,于是就當作交通事故處理了。后來看到視頻,才發現不 是一起單純的交通事故,后又去找鄭某,并在29日下午因毆打他人將其行政拘留。 3.鄭某當時是否喝過酒? 李:事發在26日,我們民警是在29日才找到鄭某的,這個現在已經無法考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