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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能勤績廉全方位評價 科學量化評價指標體系 ■ 普遍推行民主測評的方式,引入滿意度調查等社會評價 ■ 考核結果已成公務員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等的重要依據 考核工作是公務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2006年實施的公務員法以法律形式確立了公務員考核制度。2007年,中組部、原人事部下發了《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又明確了公務員考核的標準、內容、權限、程序、等次及結 考核建立長效機制 考核,涉及對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全方位評價,是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一項基礎性、戰略性任務。5年來,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公務員考核,切實抓出了成效。 目前,年度考核制度已經牢固確立,考核意識深入人心,考核運行機制日趨成熟。主動開展和參與年度考核,已成為各級機關和全體公務員的自覺行動。考核已成為對公務員進行管理的長效機制。 在考核內容上,各地各部門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將德的內容細化為“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在考核方法上,各地各部門普遍推行了民主測評的方式,充分聽取相關公務員的意見和建議;尤其是一線執法部門和窗口單位,考核時廣泛聽取服務對象意見,引入滿意度調查等社會評價。 除了“年考”,各地各部門還積極推行平時考核,解決“平時不算賬,年終糊涂賬”的問題。在內容上,各地各部門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在結果使用上,堅持把平時考核作為年度考核的基礎和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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