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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3月16日訊 昨天,青島市教育局繼續對《青島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基礎教育部分進行進一步解讀。2020年前城鄉公辦和公辦性質幼兒園達80%;今后小區開發配套幼兒園由政府投資建設,與小區同步建設;每所農村獨立幼兒園和附設幼兒班至少有一名公辦幼兒教師;2013年前各區(市)財政預算內學前教育經費占預算內教育支出的比例達到5%以上,不舉辦高中的區達到10%。 ????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達80%比例 ????《規劃綱要》中明確未來10年學前教育發展目標,2020年前城鄉公辦和公辦性質幼兒園數、在園幼兒數分別占幼兒園總數和在園幼兒總數的80%;在公共資源短缺的城區和農村新建一批公辦幼兒園;將實驗類幼兒園納入財政撥款(全額撥款)范圍;列入機構編制管理的自收自支幼兒園納入財政補貼(差額撥款)范圍;逐步將現有鎮(街)中心幼兒園等一批幼兒園辦成公辦幼兒園。 ????小區配套幼兒園由政府投資建設 ????今后小區開發項目,配套幼兒園建設用地一律采取劃撥方式供應。配套幼兒園由政府投資建設,與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小區、舊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中,每5000人口的住宅區應由政府規劃建設一所規模為6個班以上的幼兒園。對已完成供地小區內的非公辦配套幼兒園,逐步收歸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轉為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為農村幼兒園配齊公辦幼兒教師 ????實施農村幼兒園標準化建設,2015年前按省定標準建好150所鎮(街)公辦幼兒園和1000所左右的農村獨立幼兒園。2017年前幼兒園全部達到省定標準,比省定目標提前三年完成。 ????依法落實農村幼兒教師工資待遇, 2012年前保證現有農村集體舉辦的幼兒園教師工資、保險等待遇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列入區(市)、鎮(街)財政預算,由區(市)政府統籌發放。2015年前規范農村幼兒教師工資、保險等經費渠道,完善發放標準和發放辦法。 ????增加農村公辦幼兒教師比例。2015年前鎮(街)公辦幼兒園公辦教師數不低于教師總數的50%,每所農村獨立幼兒園和附設幼兒班至少有一名公辦幼兒教師。2020年前盡快按規定配齊公辦幼兒教師。 ????學前教育財政預算比例需高于5% ????明確財政預算內學前教育經費占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的比例,從2011年起,三年內須有明顯提高。2013年前各區(市)財政預算內學前教育經費占預算內教育支出的比例達到5%以上,不舉辦高中的區達到10%。制定并落實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 ????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 。采取政府資金補助、減免規費、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將研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積極扶持面向大眾、辦園規范、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降低托幼收費標準。 ????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提供資助。將幼兒園教師(園長)納入培訓范圍;嚴格執行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制度。(青島新聞網記者 孫璐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