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民辦學校連續兩年不按規定年檢,將被撤銷辦學資格。記者昨日從青島市人社局獲悉,我市將于3月15日至4月15日,開展2010年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年度檢查工作。年檢過程中,對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規定接受2010年度檢查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將認定為“年檢不合格”,對連續兩年未參加年檢或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民辦學校,將予以撤銷辦學許可并公告。
????報送材料截止到4月15日
????今年年檢與許可證換發范圍為:2010年12月31日前,經市、區(市)原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執有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年檢內容主要圍繞機構設置、教育教學活動、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教職工配備、勞動用工等方面進行檢查。同時,此次年檢還將加強對學校資產與財務管理狀況的檢查,要求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提供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0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市內四區民辦學校年檢從3月15日開始,7月底前將完成換證,年檢材料報送時間為3月28日—4月1日:市南區、市北區民辦學校;4月4日—4月8日:四方區、李滄區民辦學校;報送截止時間為4月15日,此后市人社局將不再接受年檢材料報送。報送地點為青島市職業技術培訓研究室,地址:山東路15號訓練中心1號樓207房間。
????嚴查六種違規辦學
????年檢過程中,市人社局將結合各學校自查情況和報送材料,開展檢查驗收工作,必要時組織有關人員到學校核查。如果違反了以下六種情況之一,將被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確定為“年檢不合格”:違反《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辦學場地、設施設備、教學管理人員和教師配備等未達到規定標準的;本年度未開展業務活動,或者不按照章程規定進行活動的;未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規定接受年檢的;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同時,對連續兩年未參加年檢或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民辦學校,將予以撤銷辦學許可并公告。
????據悉,2010年度年檢合格的民辦學校可持相關材料到市行政審批大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號窗口)換取新版辦學許可證;2010年度年檢不合格的民辦學校應當進行整改,整改期限為三個月。整改結束后,民辦學校應向業務主管部門報送整改報告,業務主管部門對整改報告進行評定并出具意見,在此之前暫不換發辦學許可證。咨詢、投訴電話:85800369。(記者 陳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