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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新“國八條”打出的調控組合拳中,限購政策已經得到了地方的響應。山東省青島市日前第一個公布了“落地”的具體執行措施。 據新華社電 記者近日從青島市了解到,青島規定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和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今年不得在市區新購住房。 據介紹,今年年內不允許在青島市轄七區購房的還包括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的青島當地戶籍居民家庭及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年內限購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為將“限購”政策落到實處,青島市規定,購房人購房時應如實填寫《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并提交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出具的關于擁有住房情況的證明;提供虛假信息騙購商品住房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應嚴格執行有關“限購”政策規定,如有違反依法嚴肅查處,并可暫停其網上簽約資格。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的通知,未出臺限購令的特定城市,須在2月中旬之前出臺實施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