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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成都市行政中心大樓外部 (資料照片) 按照《國務院關于行政區劃管理的規定》,縣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必須報經國務院審批。 成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證實,經四川省政府同意并報國務院批準,成都市人民政府已由青羊區人民西路2號遷至成都高新孵化園(成都市高新區錦悅西路2號)辦公。但未透露具體日期。 上述地點在地圖上與新行政中心幾近重合。現實中,該地點則為新行政中心辦公樓兩邊的新近建成的“南北新樓”,修建方為成都市國資委下屬的成都工業投資集團。 記者獲悉,成都市政府大約在去年11月至12月間整體南遷。目前,入駐北樓包括成都市人大、政協等部門;入駐南樓包括成都市能源辦、安監局等部門。據稱,兩座樓是以出租的方式提供給成都市政府部門辦公所用。 不過,本次南遷,政府處理得極為低調,去年12月20日搬遷基本完成后,成都市宣傳部還曾專門下發通知:“市委、市政府兩辦及相關職能部門南遷一事不作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