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5日從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對發布廣告時存在“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利用醫療機構、專家、患者等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等行為的5種藥品,采取暫停在湖北省銷售等行政強制措施。
這5種藥品是:青島海爾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桑枝顆粒、陜西金象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三鞭膠囊、蘭州佛慈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定眩丸、遼寧華鑫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疏風再造丸、重慶陪都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頸肩腰腿一貼靈。 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除暫停在湖北銷售外,違法發布藥品廣告的企業還須在原廣告發布媒體相同版面發布更正啟事以消除影響,發布更正啟事次數不得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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