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星美凱龍黑牛城道店因銷售無3C認證的藍谷牌抽油煙機后,因拒絕向消費者履行事先承諾的“先行賠付”政策,被消費者林先生起訴。10月20日,天津市河西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事。
![]() 廣州藍谷廚業公司網站上展示的品牌證書事件回顧: 8月9日, 天津網報道了《紅星美凱龍銷售油煙機無3C認證標志》一文,文中介紹,消費者在天津紅星美凱龍家居廣場河西店購買了單價為8500元的廣州市藍谷廚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藍谷牌抽油煙機(型號為:CXW-220-LS600),經過查詢,該產品在銷售時沒有通過國家CCC質量安全認證。 “先行賠付”成空話,紅星美凱龍拒賠償 事后,消費者在向工商局舉報后,天津市技術監督局稽查總隊根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中的第十七條規定,對其進行了5萬元的行政處罰。但是,紅星美凱龍方面至今也沒有對該產品的認證問題向消費者做出任何經濟賠償,紅星美凱龍承諾的“先行賠付”也變成了一紙空文。對此,消費者林先生一紙訴狀將紅星美凱龍和廣州藍谷廚業告上法庭。 庭審:紅星美凱龍要求延期審理 2010年10月20日上午9點,天津河西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林先生的代理人郭春明律師向法院遞交了對涉案產品進行檢驗的申請,并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內容,要求被告退回全部貨款,并進行一倍賠償。 郭春明律師表示,認證書的持有人應當按照認證標志管理規定的要求使用認證標志。在《產品質量法》第二節“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第33條中明確規定,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 而紅星美凱龍和廣州藍谷廚業向法院遞交了延期審理申請,法院決定重新設立合議庭,并同意延期。據了解,此案將于11月9日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 紅星美凱龍:延期因需收集相關證據 今天(10月22日),記者找到紅星美凱龍河西店企劃部,通過該部門工作人員與客服部聯系后告知,紅星美凱龍的延期申請已經征得法院同意。美凱龍因需要對廣州藍谷的相關資質需要進行一系列驗證,同時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故作出延期申請。 關于紅星美凱龍“先行賠付”承諾未能兌現一事,客服部的陳小姐表示,他將與領導商討后,于近期給予詳細回復。
![]() 紅星美凱龍的“先行賠付”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