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8月31日訊 4月20日,青島市民政局局長王凱做客民主在線,就提升城鄉養老服務等問題與網友進行了交流。近日,記者從民政局獲悉,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養老床位1558張。在全市1769個社區養老服務場所進行統一制度、統一管理、統一配備、統一標識的“四統一”規范化建設。新增居家養老服務對象551人。 ????80歲以上老人可享多種補助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關于高齡津貼 ????滿足以下條件的老人可享受80歲以上老年人體檢補助:具有青島市城鄉戶籍,當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其中,在申請、審核登記時限前去世的老年人,不再享受當年的體檢補助;申請、審核登記期間去世的老年人,憑相關證明享受當年的體檢補助。 ????針對困難老年人的養老政策方面,2009年4月市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青政辦發〔2009〕24號)。對困難老年人實行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或入住養老機構補貼。 ????2009年4月,青島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青政辦發[2009]24號),其中提到重點保障困難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對市內四區居家養老的困難老年人給予購買養老服務。由市、區財政出資對市內四區60歲及以上城鎮“三無”(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依靠)老人、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中的老年人及城鎮“三老”(老烈屬、老傷殘軍人、老復員軍人)優撫對象(以下簡稱困難老年人)給予政府購買服務。其標準是:為生活半自理的困難老年人購買服務每人每月不少于45個小時;為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難老年人購買服務每人每月不少于60個小時。市財政按每人每小時6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其余資金由各區財政負擔。 ????對市內四區入住養老機構的困難老年人市財政也給予補助。由市、區財政出資對市內四區入住養老機構的困難老年人給予養老補助。其標準是:對生活半自理的困難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不低于500元,對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難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不低于700元。其中,市財政對生活半自理的困難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350元,對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難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450元,其余資金由各區財政負擔。 ????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有補助政策 ????市財政給予在老人家里開辦的“社區養老互助點”每處每月運營補助100元;對年正常開放260天以上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社區老年人娛樂室,市財政給予運行補助。其標準是:三級規模(5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以下)、二級規模(15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以下)、一級規模(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年補助分別為1萬元、2萬元和3萬元。在建設時,分別給予3萬、7萬、20萬的一次性補助。 ????2009年4月,青島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青政辦發[2009]24號),提出加快推進機構養老服務。對社會力量投資建設養老服務機構給予開辦補助。2012年前,市財政重點資助各區市由社會力量投資新建500張床位的養老服務機構,每處規模不低于200張床位,用于推進養老服務社會化。市財政按照以獎代補方式給予適當補助。其標準是:2010年前、2011年前、2012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市財政分別按每張床位8000元、6000元、5000元給予一次性補助。其建設用地,經依法批準,可采用劃撥方式供地。 ????對經民政部門審批成立的養老服務機構給予運營補助。市民政、財政等部門每年對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實行等級達標評定(鎮和街道中心敬老院除外),對經審核評定服務質量高、收費價位低、服務設施好的中低檔養老服務機構,每接收一位青島戶籍老年人,市財政按照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運營補助。另外,對經民政部門審批成立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給予稅費等優惠待遇。 ????民辦敬老院手續簡單 ????據悉,開辦養老院需申請《青島市養老服務機構登記證書》。領取證書應提交下列文件:1、申請領取《青島市養老服務機構登記證書》的書面報告;2、經青島市民政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的《青島市養老服務機構籌辦申請表》;3、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或租用房屋設施的合法租賃證明復印件(帶原件備查);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及資產評估報告;6、養老服務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7、與養老服務機構所在地的一級以上醫療機構簽訂的提供醫療服務協議書或內設醫療機構的批準書;8、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證明。 ????申請領取《青島市養老服務機構登記證書》的程序:申辦人應向所在區(市)民政部門提出登記申請,區(市)民政部門受理登記申請后,對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報青島市民政局。青島市民政局自受理登記申請20個工作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核,并根據養老服務機構設置的基本標準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由青島市民政部門發給《青島市養老服務機構登記證書》。(青島新聞網記者 周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