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月山東省推出房產新政規范樓市后 ,日前,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出臺《關于嚴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工作的通知》,從土地方面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這一通知也堪稱山東房產新政的"土地版",通知要求各地加強房地產用地的供應和監管,對于閑置土地、囤地炒地等不按土地出讓合同開發者兩年內禁止其拿地。 ????嚴把住房建設用地準入關口 全面推行“凈地”出讓制度 ????在用地供應上,我省要求各地編制 ????在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管理上,要求嚴格把握商品房用地市場準入關口,全面推行“凈地”出讓制度,確保土地出讓后能夠及時交付。土地出讓成交確認后,應在10日內正式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合同須明確開工、竣工時間,約定的開工時間不得超出合同簽訂之日起六個月,竣工期限不得超出出讓合同約定動工期限之日起三年;簽訂合同之日,應同時交付土地。 ????我省嚴禁非房地產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商業性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業務。 ????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用地 土地出讓合同中寫明價位 ????規范住房用地出讓條件管理,確定為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用地的,土地出讓方案中要增加房產主管部門提出的住房銷售價位、套數、套型面積等控制性要求,并寫入出讓合同,約定違約處罰條款。嚴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設用地,嚴禁向別墅供地。 ????商品房建設項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必須在土地出讓合同中明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總面積、分攤的土地面積、套數、套型建筑面積、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收購的條件以及收回收購主體、保障性住房與商品住房同步建設等約束性條件。 ????出讓后改容積率要收回重供 房價過高,城市限價房競地價 ????嚴格土地出讓合同管理。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50% 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約定及時交納,最遲付款時間不得超過一年。土地出讓成交后不得改變容積率等規劃控制指標,確需改變的,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組織供地。 ????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可選擇部分地塊,按照政府確定的限價房項目采用競地價辦法招拍掛出讓土地,鎖定房價上限,由開發商去競爭地價,發揮抑制房價上漲過快的調節作用。 ????土地開竣工不申報一年不得購地 不按合同開發者兩年內禁止拿地 ????切實加強對房地產用地開發利用的監管,實施住房用地開發利用申報核驗制度。用地者應當在項目開工、竣工時,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書面申報。對不執行申報制度的,要向社會公示,并禁止其至少在一年內參加土地購置活動。 ????加強房地產用地開發利用誠信管理,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對用地者違法用地、招拍掛競得土地后不及時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出讓合同、拖欠土地出讓價款、未按合同約定開竣工、閑置土地、囤地炒地等不履行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的,自發現之日起,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禁止其在二年內參加土地競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