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陽市原市長助理劉建國,因為在任河南省南召縣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騙取、侵吞國有資產5000多萬元而出名。 ????雖然此次大鯨吞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最終得逞,但是,《法治周末》發現,“精心”運作過程中透露出來的種種細節,足以令人深刻反思 ????6月30日,劉建國聽到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時,并不服判,表示 ????劉建國何許人也?據《法治周末》了解,1999年3月至2007年9月,其任河南省南陽市南召縣縣委書記。2005年11月開始,享受副廳級待遇,后任南陽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 ????一位知情人告訴《法治周末》,2008年年初,南召縣原公安局局長等官員先后被捕并獲刑,結果把劉建國也牽連進來了。 ????經檢察機關認定,從2000年開始,劉建國利用擔任南召縣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72起,合計人民幣202萬元。其中71起是為幫助他人進行職務調整而收取“好處費”。劉建國除了賣官,還入干股,之后再用“左手倒右手”的方法,侵吞原中原機械廠全部國有資產。經評估,原中原機械廠資產總價值人民幣5042萬元。 ???拿撿來的身份證占股50% ????在劉建國的暗示下,王某將威龍公司50%的干股送給劉建國,用的還是外地人賴某的身份證 ????中原機械廠屬于國有老兵工企業,舊址位于南召縣四棵樹鄉境內。 ????1993年,中原機械廠搬遷至南陽后,將舊址上的土地、房產、林產移交給南召縣政府管理。 ????2005年2月,南召縣人民政府決定利用閑置的中原機械廠舊址招商,時任南召縣縣委書記的劉建國決定插手此事。 ????于是,劉建國介紹河南省新鄉市城鄉貿易中心副總經理王某到中原機械廠舊址投資。 ????王某為此注冊成立南召縣威龍實業公司時,在劉建國的暗示下,王某將威龍公司50%的干股送給了劉建國,用的還是外地人賴某的身份證。 ????據劉建國的情婦丁小平證實:公司注冊時,劉建國讓她找一個外地人的身份證。她就把在廣東做生意時撿到的賴某的身份證給了劉建國。后來,劉建國告訴她,已經用賴某的名字注冊公司并占有50%的股份。 ????其后,為了使威龍公司獲得中原機械廠舊址土地使用權,劉建國煞費一番“苦心”。 ????在他看來,有權就有辦法。他先是找到負責此項工作的原縣委辦公室主任劉某,交待說,土地評估時評的不要太高,公司只出60萬元土地出讓金。劉某“得令”后,馬上安排有關人員照做。 ????接著,按照南召縣土地管理局負責人的授意,有關評估人員具體負責,制作了虛假的《召宗地估果字(2005)第007估價報告》,將原中原機械廠的土地評估總價定為329.41萬元,遠遠低于其實際價值。按照這個評估價格,威龍公司繳納了60萬元土地出讓金。 ????另外,根據南召縣縣委、縣政府出臺的招商引資政策,新上企業投資規模在5000萬元以上,且年繳稅在500萬元以上的可全額返還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當時威龍公司剛注冊,既沒有投產,又沒有納稅,劉建國仍交代有關方面采取先征后返的辦法返還了土地出讓金,實際上以60萬元的價格取得了原中原機械廠的所有資產(土地使用權、房產權和林權)。 ????60萬元撬動千萬資產 ????“我是縣委書記,別人也不說,說也沒用”。金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劉某某,而實際掌控人是劉建國 ????后來,由于威龍公司未通過環保局環評,項目沒有運作成功,王某想退出威龍公司。 ????據劉建國向辦案人員交待,當得知王某準備退出后,劉建國和其情婦丁小平多次商量:中原機械廠土地面積近2000畝,還有林產、房產,只需要向政府繳納60萬元,就能享有原中原機械廠的全部產權。至于能否達到政府合同上規定的1億元以上的投資額,“我是縣委書記,別人也不說,說也沒用”;“這個地方山清水秀,環境很好,將來可以在這里養老”;“想著給我和丁小平生的兒子留下豐厚的資產”。 ????2006年5月,劉建國安排丁小平私下從王某手中購買中原機械廠舊址的土地所有權使用證、房產證、林權證。當時,丁小平手頭錢不夠,劉建國找人“借”了60萬元給她。 ????“2006年12月份,我安排南召縣政府下發了關于威龍公司變更投資項目,上馬生物能源項目的(2006)63號會議紀要。對外仍以威龍公司名義繼續運作。”劉建國承認。 ????2007年年初,劉建國在北京搞同鄉聯誼活動期間,發現在云南做房地產生意的劉某某比較有錢,就打算利用他的身份和資金成立公司,但沒有打算讓他參與管理和經營。 ????于是,劉建國就力勸劉某某到中原機械廠舊址投資。隨后,劉某某在不知道劉建國真實目的的情況下,拿出了200萬元,由他的哥哥轉給了劉建國,由劉建國安排注冊成立金龍公司。金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劉某某,而實際掌控人是劉建國。 ????劉建國表示,以劉某某擔任法定代表人,一是考慮到其很有名氣,同時也可享受外來投資者的待遇;二是劉某某有很強的經濟實力,打其招牌可以欺騙更多的人,我也好讓南召縣政府按對待威龍公司一樣給予金龍公司優惠政策。 ????劉建國還交待說,在金龍公司成立之前,他安排原南召縣縣長主持召開縣政府常務會議,又安排劉某制作、宣讀威龍公司退出中原機械廠投資的申請,提出由金龍公司接續威龍公司項目。 ????此會議賦予了金龍公司與威龍公司一樣的優惠政策,會后還出臺了南召縣政府(2007)17號會議紀要。 ????金龍公司成立后,劉建國就安排和南召縣政府簽訂合同書。 ????沒有人反對“一把手”意見 ????經有關評估證實,原河南中原機械廠房屋、土地和林木資產真實價值達5042萬元 ????據了解,劉建國安排的這一切,包括南召縣政府與威龍公司、金龍公司簽訂合同,出臺(2007)17號會議紀要等,因為其是“一把手”,南召縣不會有人反對。 ????威龍公司退出在中原機械廠的投資,按規定應該由威龍公司申請解除和南召縣政府的合同,縣政府依合同沒收威龍公司上繳縣財政的60萬元土地出讓金,已過戶到威龍公司的中原機械廠“三權”證依法交給南召縣人民政府。 ????而金龍公司若想取得“三權”證,要與縣政府簽訂合同,縣政府依法對原中原機械廠土地、房產和林產重新進行評估,金龍公司繳納對應的價款后才能取得。 ????根據南召縣縣委、縣政府招商文件規定,南召縣政府按金龍公司投資及納稅數額返還土地出讓金。然而,實際上這一切并沒有按程序進行。 ????劉建國交待說,金龍公司成立后,他安排人把注冊資金抽逃走;并讓有關人員違反政策,變通返還金龍公司土地出讓金。最后,在金龍公司沒有向政府繳納一分錢的情況下,將原中原機械廠的所有資產過戶到金龍公司名下。 ????由于金龍公司與縣政府合同約定3年投資額達1億元的期限未到而案發,劉建國欲占有原中原機械廠國有資產的目的也未得逞。 ????經有關評估證實,原河南中原機械廠房屋、土地和林木資產真實價值達5042萬元。 ????另外,2007年8月,劉建國利用職務便利,協調財政資金人民幣 ????l00萬元為其本人實際控制的金龍公司架設路燈等用電設施,除支出費用人民幣78.9萬元外,余下資金全部轉入金龍公司支配使用。 ????2006年六七月份,劉建國還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丁小平等人采取虛報冒領的手段,以報銷出差費的名義,兩次分別貪污公款人民幣6萬余元和1.9萬余元。 ????2009年2月2日,因涉嫌貪污、受賄犯罪,劉建國被逮捕。 ????2009年11月14日,劉建國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一案由許昌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今年6月30日,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建國利用其擔任南召縣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騙取、侵吞國有資產,共計人民幣5072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其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了受賄罪。 ????被告人劉建國在貪污中原機械廠國有資產過程中,屬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本應依法嚴懲,但鑒于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作出本文開始所述的判決。 ????據《法治周末》了解,一審宣判后,劉建國表示要上訴,目前,上訴期仍未結止。 ????腐敗緣于監督有名無實 ????一個縣委書記身陷“腐敗門”而被查處,給社會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近日的劉建國一案就是如此。劉建國曾任河南省南召縣縣委書記,后任南陽市市長助理,因貪污、受賄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結合司法實踐,筆者認為,致使一名縣委書記經不住誘惑而落馬的根源有三: ????一是權力集中。在現行的干部體制下,一名縣委書記居于縣級政權的權力中心位置,集財權、事權、人權于一身,其權力不可謂不大。縣委書記是縣委領導集體的“班長”,擔負著“謀一方發展、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諧”的重要職責,處于承上啟下、駕馭一方的核心位置。這種程度過高的“集權”,很容易使人陷入腐敗的泥沼。 ????二是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對于縣委書記的權力,中央并不是沒有監督的要求、規定和舉措,但在現實中,一些地方和部門卻沒有形成有效的約束。名義上,縣委書記的權力要受到各種形式的監督,而事實上,這些監督并不到位也無法到位。因為作為與縣委書記工作在一起的同級紀委部門,由于自己所處的尷尬位置,想監督卻無從監督。 ????三是自控能力差。一名干部的腐化墮落,往往是一步一步蛻化變質的。經不住金錢、物質、美色的誘惑,貪圖享樂,個人私欲惡性膨脹,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謀私的手段。 ????遏制此種腐敗也許有以下這些路徑: ????杜絕權力濫用,依法管權、管事、管人。在現行體制下,縣委書記擁有一個地方發展的決策權、用人權,人財物什么都能管得到,因此,應堅持依法管權、管事、管人,全程監督,以公開遏制權力濫用。 ????加強監督。嚴把選人關,選任干部要慎之又慎。同時要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決定權、重大事項決策權、重要經濟活動干預權行使情況的監督。加強監督,解決好不愿監督、不敢監督的問題。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建立覆蓋面廣、信息量大、反映及時、方便有效的立體監督網絡,切實增強監督的廣泛性。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實行重大決策事前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重要干部任免實行民主推薦制、考察預告制、任前公示制,重大經濟活動信息發布制度等,落實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