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主管狂“吃”7萬回扣 城陽一家公司的金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受賄罪被判刑?
????“你給我回扣,我多采購你們公司的貨。”這是吉林在城陽一人造首飾公司干采購主管的金某經常對客戶說的一句話。2007年2月至2008年9月,1年半時間,他先后24次向3家客戶公司收取回扣7.7萬余元,案發后向公安機關積極退贓。記者昨天獲悉,城陽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受賄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客戶競爭看到“商機”
????據了解,27歲的吉林人金某在城陽一人造首飾有限公司負責對外原料采購工作。工作期間,他發現公司客戶很多,競爭激烈,便以為找到了“商機”,遂利用職務便利,以今后多采購對方貨物為由,不斷向客戶索要回扣。
????2008年10月份,城陽公安機關得到業務員舉報,稱金某利用工作便利向客戶公司收取回扣,公安機關隨后將金某抓獲。經警方調查,2007年2月至2008年9月,一年半時間,金某先后分24次,向公司客戶長沙某工藝品有限公司、城陽某商社、青島某工藝品配件商社三家公司收取回扣共計7.7萬元。案發后,金某向公安機關退贓。
?? ?贓款全“吐”出還領刑
????法院審理認為,金某身為公司、企業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受賄罪,金某到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已積極退贓,酌情從輕處罰,且適用緩刑不致危害社會。最終,法院判決金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受賄罪,違法所得人民幣77110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記者 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