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5月25日訊? 2009年10月到11月間,在李滄區某居民小區內,一伙人采用暴力、威脅手段嚇走業主找來的搬運工,強迫業主接受高價的搬運費。并在遭拒絕后,對一名業主進行追打、辱罵致使該市民受傷。 ????近日,記者從李滄區檢察院了解到,上述接連發生的幾起“惡霸”行為,被認定為強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將依法對幾名嫌疑人予以判處。 ???小區里惡霸橫行 威脅業主收取高價 ????2009年10月上旬一天,暫住李滄區的劉某伙同他人,采用威脅手段將李滄區“金秋桂園”的小區業主孫某免費找來的搬運工嚇跑,強迫孫某接受由張某等人提供的搬運建筑裝修材料的服務,后張某等人高價收取孫某搬運費人民幣120元; ????同年11月2日,張某伙同他人,采用威脅手段將該小區業主姜某雇傭的搬運工嚇跑,強迫姜某接受由他們搬運建筑裝修材料的服務,遭姜某拒絕后,張某的同伙“二武松”等人對姜某追打、辱罵,致姜某右手第四指末節指骨骨折…… ????經依法審查查明,2009年10月初,劉某與張某商議,在青島市李滄區“金秋桂園”小區內,由劉某采用威脅等手段嚇走該小區業主找來的搬運工,讓張某獨占該小區搬運市場,達到強迫該小區業主接受張某等人搬運服務的目的。雙方約定每次收取搬運費后,由張某給劉某20%的提成。而2009年10月至11月,劉某伙同李某、鄭某、“小濤”、“小郭”(均另案處理)等人在青島市李滄區“金秋桂園”小區內,采用威脅等手段多次強迫該小區內業主接受由張某及“二武松”、“小李”、“小曹”、“小張”(均另案處理)等人提供的搬運建筑裝修材料的服務,后高價收取搬運費,從中獲利,張某共給劉某提成約2000元人民幣。 ??? 涉嫌強迫交易 被逮捕刑拘 ????2009年11月5日劉某和張某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被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4日經李滄區檢察院批準逮捕,同日由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執行逮捕。 ????檢察院認為,劉某、張某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強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青島新聞網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