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貼號:197】【貼號:313】【貼號:623】 我們是青島市合肥路856號北國之春-悠然苑的居民,我們購買該處房屋時,開發商介紹說,我們悠然苑的對面規劃是一個城市廣場,前些日子青島市規劃局在現場進行規劃變更公示,征詢居民意見,在場的規劃局工作人員一問三不知,小區居民情緒非常激憤,堅決反對在我們小區對面建設高層住宅。近期,市長熱線給我們一個業主的回復是:“經落實,2003年市政府批準了《青島市浮山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該地塊為住宅用地,而不是市民反映的城市廣場。2008年規劃局以青規規審字(2008)134號批準了該地塊的規劃方案,建設住宅及配套商業。為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市規劃局于2010年3月29日-3月31日對該地塊規劃方案進行了現場公示。本次公示的內容是對建筑布局和路網的形式在不提高開發強度、不降低居住環境的基礎上進行的適當調整,不涉及用地性質的變更。該地塊為浮山后村補虧用地及埠西村經濟發展用地。土地將在招拍掛變現后按照要求用以解決村民安置及養老設施建設等問題。” 我們想知道: 1、2008年規劃局批準的規劃方案,具體內容是什么? 2、、“對建筑布局和路網的形式在不提高開發強度、不降低居住環境的基礎上進行的適當調整”中的不提高開發強度、不降低居住環境的標準是什么?什么是適當?除了“建筑布局和路網的形式適當調整”還改變了什么? 3、“土地將在招拍掛變現后按照要求用以解決村民安置及養老設施建設等問題”,村民安置、養老設施的量有多大?是不是必須那么多建高層住宅來解決?那個“等”字是否可以解釋為建什么、建多少、建多高都可以?我們強烈要求: 1、青島市規劃局利用休假日,派得力工作人員帶上青規規審字(2008)134號文及相關文件、圖紙,在我們小區召開一次說明會,向小區居民說明情況,并現場回答小區居民的質詢。 2、青島市規劃局在做決定時,不要只考慮開發商的利益,要更多的考慮老百姓的權益,不要把老百姓的權益與人民政府對立起來。 答復意見:您好,您提到的悠然苑對面規劃事宜,現答復如下: ①關于2008年批準規劃內容 2008年,我局批準浮山新區E3-1北側地塊規劃方案(青規規審字[2008]134號),該地塊規劃建設內容為九棟高層住宅及商業網點,沿合肥路布置兩層商業網點及三棟高層住宅,自西向東層數分別為27層、29層、30層,此外南側的六棟高層住宅的層數分別為16層、18層、22層。該規劃方案我局曾于2008年12月4日至6日進行了現場公示,具體通告刊登在2008年12月1日、2日、3日的青島日報。 ②關于此次變更內容 此次變更“不提高開發強度、不降低居住環境”主要是指青規規審字[2008]134號審批規劃方案的容積率為2.94,此次變更后容積率仍為2.94,但降低了建筑密度,調整了內部路網,提高了綠地率,并且在保證容積率2.94不變的前提下,降低了沿合肥路兩棟高層的層數,改善了沿合肥路的城市景觀。除建筑布局和內部路網進行適當調整,其它未做任何改變。 ③關于土地招拍掛變現問題 城市規劃是依法按程序進行審批的。北側居民反映買房時開發商告知南側為廣場綠地,就此說法,我局對用地情況進行了說明,該地塊為浮山后村補虧用地及埠西村經濟發展用地,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地塊北側容積率為2.94,從未存在過廣場綠地的規劃。容積率的確定充分考慮了村莊失地村民今后的生計與安置問題,并依據區政府的要求予以確定。 我局已經對該項目進行過現場公示,部分北側居民也給了我局反饋意見,我局對此高度重視,同時我局與來訪的悠然苑小區居民姚女士曾進行過多次溝通,姚女士愿意負責組織悠然苑小區居民與我局進行面談,就兩次規劃方案內容向居民進行說明,并現場回答小區居民的質詢。因姚女士近期出差,與用地北側居民進行面談事宜推后。 目前,我局已經做好了準備,隨時可以與悠然苑小區居民進行面談,說明兩次規劃方案內容。是否也請您留下聯系方式,以便溝通。 推進落實情況:關于悠然苑對面規劃情況我局回復后,再未收到網民的質疑反映。五月初我局再次就規劃面談事宜與悠然苑居民姚女士聯系,她表示目前小區入住率不高,組織居民面談有困難。為進一步向相關居民做好規劃解釋工作,積極推進已出讓地塊項目建設,目前我局已啟動行政許可聽證程序,依法按程序做好規劃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