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青島給予掛牌企業的優惠政策及補助標準 (一)給予擬掛牌企業改制及項目支持 1、擬掛牌企業和已掛牌企業,投資新建符合國家產業和供地政策的項目,有關部門要優先安排發展用地,優先辦理立項、轉報或核準手續。 2、對符合條件的擬掛牌企業和已掛牌企業,發展改革、財政等有關部門在申報各類政策性資金方面給予優先支持。 3、擬掛牌企業在改制掛牌過程中,應對利潤 (二)對企業上新三板前期費用給予財政補助 1、補助標準對高新區管委和市發展改革委確認的進入擬上新三板企業,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70%給予補助,每個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70萬元。其中,完成股份制改造并經券商審核但尚未獲得推薦進入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的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40萬元;已完成改制并通過券商內核推薦掛牌的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70萬元。 2、企業改制上新三板專項資金補助范圍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補助企業改制掛牌過程中發生的審計、驗資、推薦等費用。具體使用范圍包括:改制掛牌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審計、驗資費用;資產評估費用;辦理相關工商登記變更費用;主辦券商推薦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內核等掛牌服務費用。 3、財政補助資金的申請流程擬改制掛牌企業將申請材料上報企業所在高新區園區管理機構確認后,由企業所屬區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材料和數據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報高新區管委審核批準后報市發展改革委和市財政局審核,由市財政局下達資金補助計劃,企業據此到市財政部門和所屬區財政部門辦理資金撥付相關手續。 下一頁:進入新三板有哪些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