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2月25日訊? 一些司機反映,他們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上網一查,發現自己車號已違規十幾次,個別甚至達39次,累計時間超過兩年,罰款可達6000元,罰點可達60點…… ??? 針對上述的情況,市政協委員、隔而固(青島)振動控制有限公司的尹學軍認為,“他們犯的大都是些重復性錯誤,并非故意,例如在某點屢次壓線,如果及時通知他們,他們早就改正了。”由此,在今年兩會上,他提交了《 ??? 電子警察交通違章處罰 應短信即時通知 ????市政協委員尹學軍介紹,隨著我市交通建設的不斷現代化,電子警察在違章發現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強,起到了很好的提醒、督導、警示和威懾等作用,交通違規現象逐步減少,我市的公路交通越來越文明,為我市創辦文明城市做出了重要貢獻。 ????而交通違章被處罰,信息通知不及時,尹學軍認為,法規制定者和我們的人民交警,應該多站在司機角度想一想,目前的通知方式,是否與時俱進,是否以人為本?能不能利用現代化的高科技提供更細致的服務?一定要把司機當朋友,犯規不是他們的本意,只是他們的疏忽,千萬不要把他們當作“慣犯”,一定要把他們挖出來、罰得肉疼,才會令他們改正。 ????對此,尹學軍建議:我市交警指定專人小組或服務外包機構,負責電子警察交通違章通知。除了保留網上自查外,應以書面通知或短信方式(司機自選、通知費另收或含入罰費)通知違規司機,做到違規后通知時間不超過7天或14天,或設立電腦自動短信即時通知,司機自愿留下手機號碼,一旦違規確定,電腦自動發出短信通知司機。(青島新聞網記者 李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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