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忠保 作者文集 ????這幾天,深圳“海上皇宮”事件引起多方關注。中國海監廣東省總隊龍崗大隊大隊長戴玉茹表示,2009年3月他們就曾經阻止“海上皇宮” 擴建維修,當場查扣并拖走3個大木排,后來上面有領導發話說,要保持現場,從而查處受阻。(1月19日南方報業網) ????五年前就被定為違章建筑,兩年前被貼了封條,兩次立案,多次申請強制執行,不僅至今仍完好無損,而且從一個普通漁排迅速“成 ????有關部門認為,“海上皇宮”是個新事物,其性質究竟是“船”還是“房屋”,相關部門一直沒有定論。過去幾年里當事人多次向海監部門申請辦理海域使用權證,但海監部門對其定性表示為難,該為“海上皇宮”辦什么樣的證,使用多少年,怎么收費,都找不到相關法律依據,難以辦理海域使用權證。 ????對“海上皇宮”怎樣處理,一份批示文件顯示,廣東省海洋局前局長李珠江2009年曾批示,要求龍崗海監撤銷調查“海上皇宮”案件,保持原樣,發還被執法部門收繳的有關物品,同意“海上皇宮”先行先試。最近有記者問:“龍崗海監已經認定是非法使用海域了,為什么還要批準先行先試呢?”這位前局長反問:“什么叫先行?什么叫先試?合不合法?一兩句話說不清楚。” ????任何人要使用海域,都必須先取得海域使用權證。建“海上皇宮”時,海域管理法已實施,應先取得海域使用權證再開工建設。明知道自己沒有合法證明,還繼續開工建設,就是公然違法。明知法律已經實施,卻還要違法試行,這就令人匪夷所思。先行先試,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然而,正是因為李局長的批示,使得執法調查被迫中止。明明是違法,卻堅持要先行試行,且不讓執法者進行調查,其原因何在?這背后有沒有見不得陽光的交易,或者說官商勾結?不能不讓人懷疑。 ????無數事例表明,對違法行為大開綠燈,或者阻止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往往都存在“保護傘”或是權錢交易行為。因此,有關部門在查處“海上皇宮”時,一定要先查人,再查事,不能只查事而放過人。只有先調查清楚背后有無違法交易,此事才有望盡快、徹底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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