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我市法院從現在開始將在立案、送達、保全、庭審、執行、鑒定、拍賣、案件流轉等各環節實施全面提速。 ????在立案環節,一審法院對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訴訟或申請執行等案件,應當兩天內立案;人民法庭應當當日立案,各基層法院應實施遠程立案。 ????在送達環節,青島市內當事人于三天內送達,山東省內當事人于七天內送達;采用郵寄送達、委托送達方式的,訴訟材料 ????在保全環節,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當事人申請訴訟財產保全、應當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保全標的在青島市內的一般應于兩天內采取保全措施。 ????在審判環節,民事案件庭審結束后應當立即進行合議,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兩天。 ????在執行環節,執行法官一般應在接到案卷材料后三天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當事人未主動履行義務的,執行法官應當在指定期限屆滿后十五天內采取執行措施。行政機關申請執行具體行政行為,應在受理后二十天內組成合議庭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就是否準予強制執行作出裁定。 ????在提高委托鑒定、評估、拍賣環節,辦案人應在當事人申請提出后七天內作出是否準許的決定。(戴謙 曾憲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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