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在昨天的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審議了《青島市中小學校規劃建設和校舍場地管理辦法(草案)》,會議認為,為加強城市中小學校校舍場地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促進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制定《青島市中小學校規劃建設和校舍場地管理辦法》。
????《辦法(草案)》對校舍場地的專項規劃、規劃標準和日常管理、維修、周邊環境整治以及禁止行為等進行了規定,其中提出,公安交通部門應按照規定在中小學 校門前道路設置安全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破壞中小學校的校舍場地及其他附屬設施,不得依傍學校外墻搭建建筑物和構筑物;毗鄰中小學校新建的各種建筑物應當按照規定與學校圍墻保持一定距離。其中代表提議中小學校舍周圍建立隔音墻,以避免強制要求校園周圍禁止有相關噪音經營帶來的用地浪費問題,對此多數代表表示贊同,同時對于學校體育設立對社會開放的問題,代表提議立法要求公立學校面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同時建議民辦學校同時開放。 (記者 李曉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