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熱傳公務員十條“戒律”。據12月2日的《信息時報》報道,這十條戒律,每一條背后都對應著一個案例,比如,不“當眾”抽貴煙、戴名表,就是拿南京江寧區房管局長周久耕說事;“不貼論文”,是拿29歲的“最年輕市長”周森鋒之案說法。而不開名車,說的是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阿榮旗這個貧困縣女檢察長開名車途銳被網友揪出來了。其它幾條還有,不要打傘(其實應是不“被”打傘)、不看美女、不抓網民等等。
????在我看來,這十條誡令,提醒的不是公務員要注意偽裝、不當出頭鳥,從而逃避公眾的監督,而是要讓他們明白,在互聯網提供了一個寬口徑、大平臺的監督路徑之后,群眾的監督熱情和能力極大地提高了,而官員的社會能見度,則也隨之“被動”地提升了。原來是在傳媒視線之外的一些信息,則可能在網絡上被“發現”,被聚焦。原來可以僥幸甚至可以堂而皇之而遁出視野的東西,現在很可能(不是可能,如果需要,則肯定)會被公眾發現并評價。你的言論能不能經得起推敲,你的行為能不能經得起群眾的評議,你的財產收入能不能經得起輿論的審核?你的八小時之外的生活,哪怕是私生活,能不能經得起公眾的監督? ????不僅公務員們不能把這誡令當作搞笑,就是我們的黨政、司法等機關,也要認真對待。這些誡令,是網友總結的,這些誡令所對應的事例,也是網友們發現的。那么,我們的有關部門,能不能也發揮主觀能動性,順應民意,擴大監督范圍,進一步調動公眾的監督熱情,重視并鼓勵公眾的社會監督并來為其所用呢?能不能強制性地擴大官員的社會能見度,讓他們不得不小心謹慎,恪守本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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