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11月13日訊 近日,記者接到網友爆料,自家的孩子正在上幼兒園,但因體弱多病經常在家,有時去幼兒園的時間還不到正常上學時間的一半。他希望學校能退回部分托幼費。因此,希望記者能幫忙咨詢教育部門關于幼兒園退費的相關規定。 ????新聞爆料:孩子不上幼兒園也要交費? ????我是黃島區薛家島鎮居民,孩子在薛家島中心上幼兒園上學,由于孩子體質弱經常生病,所以經常無法上學。從今年春天, ????以前孩子不去上學是這樣規定的:在校不滿半月的,按半月收費,在校超半月不滿一月的按整月收費。這種收費方法對我們低收入家庭還能接受。對現在實施的收費方法有些接受不了。 ????青島市教育局答復:歸各區市自己管理 ????記者就此問題咨詢青島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學前教育目前已歸各區市自己管理。 ????開發區教育局:社會力量投資的幼兒園 不辦理退園手續不退托幼費 ????隨后,記者又聯系到開發區教育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08年287號文件,目前青島開發區學前教育的退費標準分為兩類:一類是針對由政府撥款辦的幼兒園,退費標準是,在幼兒園學習時間不到半年的,托幼費可退還一半。如果在幼兒園學習時間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不退費;另一類是由社會力量投資辦的幼兒園,托幼費的收取從入園當月起至辦理退園手續當月止,期間未辦理退園手續前,托幼費按規定正常收取。 ????目前,開發區只有一幼、二幼屬于政府撥款辦的幼兒園,其他都屬于社會力量投資辦的幼兒園。 ????針對具體案例,薛先生的孩子在薛家島中心上幼兒園,屬于社會力量投資辦的幼兒園,所以,教育局答復,只要家長沒有為孩子辦理退園手續,托幼費就不予退還。 ????教育局設立了學前教育機構收費標準公示制度和公開電話舉報制度。學前教育機構應嚴格按《收費許可證》規定項目和標準收費,并建立收費公示制度和公開電話舉報制度。學前教育機構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投訴舉報電話(市教育局舉報電話為教育熱線87654321)等要向社會和家長公開,主動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記者調查:各地學前教育退費標準不一樣 ????隨后,記者通過網絡查詢了關于幼兒園退費的各種標準,發現各地的標準并不一致,例如威海,今年6月29日,威海市物價局與財政局、教育局一起聯合下發《關于明確幼兒園、托兒所退費問題的通知》,規定從7月1日起,幼兒園、托兒所由按月退費改為按周退費。保雜費,幼兒當月連續未在園時間不足5個工作日的,保雜費不予退還;連續未在園時間5個工作日的,按5個工作日退還;連續未在園時間5至10個工作日的(含10個工作日),按10個工作日退還;連續未在園時間10至15個工作日的(含15個工作日),按15個工作日退還;連續未在園時間15個工作日以上的,全額退還。 ????各種退款明細非常清楚,退款時間也按周進行。希望青島相關部門在制定規則時,能多注重細節,站在普通老百姓的角度考慮問題。(青島新聞網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