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立泰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上市引起關注,緣由是該公司董事長葉澄海24年前曾擔任深圳市副市長,如今葉澄海已是保守身家高達34.09億元的富翁。 ????對于副市長下海變億萬富翁,出現兩派不同觀點。支持者認為,這有益于拓寬官員出路、使行政隊伍有進有出、終結領導干部終身制。選擇下海是官員的自由,暢游也好,嗆水也罷,比賴在機關熬年頭強。混好了,發了財,是人家的本事,說明人家找準了官場之外的人 ????反對者的疑慮是,當富豪榜變為“殺豬榜”,當許多衣冠楚楚者被“扒糞”出第一桶金之黑臭,坊間難免對一些人、一些事疑神疑鬼。24年前的副市長轉變為身價數十億的闊佬,并且在審批“學問”多多、“水很深”的A股市場獲得公司上市資格,想不扎眼都難。 ????有人說,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進行“有罪推定”是不理性的,對當事人也是不公平的。質疑者則反問:誰能保證副市長在華麗轉身的過程中,沒有動用過曾經積累的一絲人脈?在各種審批與項目發包中沒有獲得過半點“近水樓臺”?前副市長甚至沒有進行過“自證清白”,旁觀者為何不能提出一些疑問? ????還有人提出“他山之石”——發達國家在政商兩界來回轉換角色的人有很多,國外解決此類問題的辦法是“離職回避制度”。也就是,根據離職官員的不同職務、不同專業,相應設定禁止從事某些行業的年限,甚至是永不得涉足的領域,違者將受到嚴厲懲處。據說,加拿大曾有移民官員“下海”當移民顧問,結果受到嚴懲。加拿大前總理馬爾羅尼為軍火商進行政治游說,也被告上法庭。 ????的確,嚴格的職場回避制度,可以減少以權謀私的空間。問題是,我們至今都沒有相關法規,對那些已然下海、沒有采取過回避措施的前官員,難道只能既往不咎?就算我們認了過去的事“法不禁止即可行”,如今的官場又有多少構建“離職回避”的氛圍?不僅如此,還有期權腐敗一說,期權的兌現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官員在職時,我們的一些監管尚且漏洞頗多,一些處罰難掩“蜻蜓點水”;官員離職之后,現有的約束機制更是不容樂觀。 ????說到底,官員自身回避也好,官員親屬不得經商也罷,制度的設定都是“官員自己給自己設限”。無論是行政提拔,還是對官員的政績考核,目前依然是由體制內領導說了算,縱然民間對官員行政、各級行政機構的法規有這樣或那樣的微詞,但官員體系仍舊缺乏“由外及內”的絕對壓力與動力。可以預見的是,只要民間認為官員管理仍舊是“左手管右手”,只要官員體系內部還是“只對上負責”,各種猜忌、隔閡、疑慮就很難消減。(蔣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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