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變“聽取督查匯報”為“去一線督查”。成立4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督查組,利用一個月時間,對29個牽頭單位和8個街道上半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實地察看檔案資料200余卷宗、召開群眾座談會42個、走訪下屬單位和社區68個,真實地掌握了重點項目進展情況。 ????二是變“領導督查”為“督查領導”。督查中對53名黨政“一把手”履行“一崗雙責”情況進行了民主評議,對群眾滿意度低于85%的3 ????三是變“明查”為“明查與暗訪并舉”。對涉及基層社區工作的18個單位,采取明查與暗訪同步進行的方式,繞開牽頭單位,入戶與群眾面對面了解情況,對群眾反映的個別單位服務意識不強、工作方法不當、且收受服務對象所送物品等問題進行了查處。 ????四是變“下發通報”為“提出建議”。督查結束后,區紀委對督導中發現的問題逐一分析原因,找出了影響工作落實的四大類11個方面問題,并在區委常委(擴大)會議上明確責任領導,掛牌限期督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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