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百姓反映強烈的,在辦理銀行業務時所遇人口信息不一致的問題,新的戶政管理意見也做了相關規定。”昨日(24日),四川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說,針對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身份證“重號或地址、照片與銀行系統不符”等問題,省廳要求,民警必須在受理后2個工作日內將核實情況反饋給申請人。而針對“成年人變更姓名更改年齡”、“大中專學生畢業后落戶”、“長期外出戶口被注銷”等問題,《關于加強 起因 群眾反映:手持身份證辦不了銀行業務 “我去銀行開戶,但銀行說身份證號碼是重號,去幾個銀行都是這樣,但去派出所查又不是這樣……”今年以來,本報熱線多次接到市民反映,由于省人口信息庫與銀行人口信息庫的信息未及時對接,百姓常常手持“身份證”,卻辦不了銀行業務。 無獨有偶。今年4月14日,省公安廳廳長曾省權在值守“陽光政務”熱線時,也遇到了這樣的反饋。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左敬軍在昨日的會議上告訴記者,曾廳長所接的12個電話中,有8個都與戶政管理工作有關。“也正是由于戶政工作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曾廳長下達了‘創新令’”。 一個多月后,一份厚達10頁的《意見》出臺,“以前強調得不夠的,或是不合理的政策都得到了改進。”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楊紹文強調著“自我加壓”4個字,“這份文件的系統性、可操作性和時限性,都是以前的文件無法比擬的。” 非婚生、私自收養子女要求上戶的,因長期外出戶口被注銷又要求恢復的,《意見》均限定了30日的調查核實時間,“這對戶政民警是自我加壓,對老百姓卻是急之所急。”楊紹文說,《意見》中提到的所有細則,都與公安機關之前接到的百姓投訴和反映有關,“所以,它具有可操作性和創新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