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勞動法專家就各類假期中員工請假的問題做了解讀。在四種情況下,員工不能拒絕單位的加班要求: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等需緊急處理時;生產設備等損壞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時;須在節假日進行必要的設備保養時;為完成國家安排的各類緊急任務時(如國防任務等)。
????端午節小長假,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不可以說“不”?昨天,勞動法專家表示,4種情況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員工不能說“不”。
????這4種不得拒絕加班的情況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在假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勞動法專家認為,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費,加班費必須按照已經制定的標準支付。(謝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