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建立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步伐正在加快。從2月19日舉行的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作會議傳出消息,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就在2009年。
????統籌層次過低一直是制約中國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大弊病。 提高統籌層次,是社會各界由來已久的主張。在經過多年的徘徊不前之后,這一問題終于在2009年有望邁出實質性的改革步伐。在實現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之后,全國統籌的目標將近在眼前。
????一位 接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士透露,如果將省級統籌的標準和條件放寬一點,或者是允許有一個過渡期,全國30多個省市在今年基本都能實現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
????剛剛結束征求意見的《社會保險法》草案明確表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籌,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籌的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來自全國人大的信息顯示,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民眾對于實現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表達了極高的期待,甚至有人主張,應該在社保法中明確實現全國統籌的時間表。
????接近人保部人士表示,盡管社保法草案中沒有規定實現全國統籌的日程安排,但是決策層已下定決心,“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實現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
????據本報記者向人保部有關人士確認的情況,截至2008年年底,全國實現省級統籌的省份共有17個。其余省份的養老保險仍舊停留在縣市統籌的層面,統籌單位超過上千個。
????中國政法大學法和經濟學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繼曄認為,較低層次的統籌影響了統籌效果的發揮和勞動力的跨地區流動,保險的共濟功能和大數法則無法充分發揮。
????在中國社科院拉美研究所所長鄭秉文看來,在制定社保法過程中面臨的種種困擾,很大程度上可以歸結于統籌層次太低這一制約條件。
????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太低所帶來的最直觀的挑戰,便是每年在沿海發達地區大量出現的農民工“退保”現象。根據現行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所采用的“統賬結合”的制度模式,農民工跨區流動時只能取出個人賬戶所積累的資金,而統籌賬戶部分則無法轉移。因此,在外來人口大量集中的深圳,近年來每年退保的人數都超過80萬人。
????在統籌層次較低的情況下,為了實現社保關系的異地流轉,很多地方的社保部門只能想方設法出臺有關社保關系轉移續接的操作辦法,從而帶來了極大的行政成本。日前,人保部剛剛結束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征求意見。
????事實上,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中央政府就明確了實現社保省級統籌的目標。根據1991年國務院下發的《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尚未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地區,要積極創造條件,由目前的市、縣統籌逐步過渡到省級統籌。”
????但是省級統籌的道路卻充滿坎坷。以遼寧市為例,在經過8年的試點之后,遼寧仍舊無法實現這一目標。作為遼寧最發達的城市,大連甚至還停留在縣級統籌的層次。
????在中山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看來,提高統籌層次的困難在于,各個地區的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很大,養老保險制度的繳費模式、費率水平等又相差甚遠,發達地區的普遍擔心是,在實現統籌之后會導致本地居民養老待遇水平的降低。
????但是,隨著農民工退保等問題越來越突出,外界對實現社保的全國統籌的呼聲也越來越高漲,很多地方政府已經意識到,實現省級統籌乃至全國統籌,是不可避免的發展趨勢。
????“現在省里都想通了,也都決定這么做,因為社保問題的解決途徑,只能是提高統籌層次。”接近人保部人士表示。
????比如廣東,根據廣東省政府2008年11月下發的《關于改革完善省級養老保險調劑辦法的通知》,廣東省將在2009年開始解決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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