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保險行業協會 青島市銀行業協會關于投保新型人身保險產品風險提示公告
為切實維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青島市保險行業協會、青島市銀行業協會特向廣大保險消費者提示如下:
一、理性認識預期收益。目前銀行代理的分紅保險、萬能險、投連險等都屬于人身保險新型產品,它們與傳統壽險產品的不同之處在于投保人獲得的回報具有不確定性,投保人要承擔投資收益波動的風險。不能把新型保險產品與銀行存款、銀行理財
產品、基金等金融產品的收益進行片面比較。
二、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和產品說明書。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之前,要特別關注保險條款中的保險責任、除外責任、猶豫期和退保事項。了解保險產品費用扣除情況,清楚您購買保險后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三、應確認銷售人員的代理資格。根據有關規定,銷售保險產品的各銀行網點,其一級分行應當持有保險監管部門頒發的《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銀行代理銷售人員必須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您有權要求銷售人員出示相關證件。
四、請如實填寫投保單。請您填寫投保單時一定要嚴格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投保單上需要填寫的全部內容如實填報,以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要親筆簽字確認,不要讓銷售人員或其他人代簽名,否則將會影響您的權益。
五、請充分利用投保猶豫期和慎重考慮退保。新型人身保險產品規定了投保猶豫期(一般10日內),如果對自己購買的保險產品不滿意,可以無條件要求撤銷保單。根據規定,投保人在猶豫期內退保的,保險公司在扣除工本費后全額退還投保人所繳納的保費。過了猶豫期后退保,您將承擔一定的損失,保險公司只能退還保單現金價值或賬戶價值。
六、重視保險公司回訪。對于銀行代理銷售的保險產品,各保險公司在猶豫期內實行100%的回訪確認,請您認真對待保險公司的回訪,如實回答。
???????????????????????????????????????????????????????????????????????????? 200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