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招聘"黨員優先"被指歧視 遭人指責
南海網3月27日消息:“要求北京戶口,男,35歲以下,本科學歷以上,黨員優先。”這則經典的公務員招聘廣告會讓近七成的應聘者感到不滿。這個數據在中國政法大學昨天公布的調查情況中,
顯得格外引人注目。
在昨天舉行的“促進就業機會平等,建設和諧社會”國際研討會上,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所長蔡定劍透露,在該校所做的《反就業歧視綜合研究報告》中,公務員招聘中的歧視現象相當嚴重,有65.9%的人認為在參加公務員招聘時碰到了歧視,其中主要是戶口和殘疾、健康原因的歧視。
此外,公務員招聘中還有一種比較常見的歧視是年齡歧視。調查數據顯示,42%的招聘要求應聘者在30歲以下,有58%的招聘要求在35歲以下。
蔡定劍解釋說,雇主提出一些用人要求并不構成歧視,“但在調查結果中,有將近50%的招聘單位提出了健康要求,還有身高、外貌、性別的要求和戶口的要求,這些基本上可以判斷是構成歧視的”。
“反歧視”不僅普遍存在公務員招聘中,而且已成為目前就業領域中待解問題的關鍵詞。在中國政法大學的調查中,85.5%的人認為就業市場存在歧視。
積淀已久的就業歧視不僅損害勞動力市場的正常發展,也是社會和諧發展中的一股逆流。因此,盡快制定反就業歧視相關法律尤為重要。
昨天與會的多位專家都建議成立反歧視的專門機構。蔡定劍表示,可以建立就業機會平等委員會,主要負責疏通反歧視的救濟途徑,特別是司法途徑,并要修改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把反歧視納入訴訟的范圍。
專家指出:就業歧視應明確定義
昨天在“促進就業機會平等,建設和諧社會”國際研討會上,多位專家均對目前正在公開征求意見的《就業促進法》提出建議,認為其中應該明確就業歧視的定義和范圍,使反歧視有法可依。
目前我國許多招聘規定還涉及歧視,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所長蔡定劍就認為,應該制定反歧視促進就業平等的專門法律。“主要解決什么是歧視的定義和范圍。”蔡定劍說,要將我國一些有歧視性的法律法規清除掉。
對于反就業歧視的法律規定,勞動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研究員王文珍認為,我國雖然有這方面規定,但不夠具體,沒有操作性,這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就業歧視現象的蔓延。
中國就業促進會副會長張幼云也建議目前制定的《就業促進法》中,要解決關于歧視的定義和非歧視的規定。(作者: 劉佳
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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