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成新退休人員漲養老金
■我市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新辦法
■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者5年內采用新老辦法過渡的方式計發
■2005年年底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按原規定辦法計發
基本養老金這樣算
在5年的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計算,做到新計發辦法養老金減少的不減發,過渡期后(2011年1月1日起)取消老辦法。過渡期內補齊封頂:5年過渡期內,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于按原辦法計算數額的,低于部分予以補齊;高于按原辦法計算數額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頂限制。即: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10%;2007年30%;2008年50%;2009年70%;2010年90%;2011年及以后退休的,完全按新辦法執行。
核心提示
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并且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參保人員,退休后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從去年1月1日起退休的企業職工,在至2010年12月31日5年的過渡期內,養老金將采用新老辦法過渡的方式計發,從2011年1月1日起一律采用新辦法計發。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總原則是:今后企業職工只要多工作、多繳費,退休以后就能多領養老金。2005年年底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仍按原規定辦法計發。
新辦法
是指按以下方法計算基本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說明:新辦法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指數。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老辦法
是指養老金在過渡期內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基礎養老金=2005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20;過渡性養老金=2005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指數×實行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1.4%。
過渡性調節金=120+工齡補貼(兩項合計不超過150);
說明: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按原辦法計算養老金時相應增加過渡性補貼,過渡期滿后,過渡性補貼取消。過渡性補貼=(原辦法基礎養老金+原辦法過渡性養老金)×5%。
退休人員生活費計算方法
繳費年限滿15年的退職人員,按月發給退職生活費,標準為:基礎養老金
=(退職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 = 本人賬戶儲存額÷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調節金 =
120元(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享受)。
平均每人每月漲十元
新辦法規定,我市1998年10月1日后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企業參保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攫B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退休時上年度我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照國務院統一規定執行。另外,1998年9月底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且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參保人員,退休后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照職工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3%。
據測算,從去年初以來退休的2.47萬企業參保人員中,約有八成人按照現行辦法計算可漲養老金,每人每月平均增長數額為十元左右,最高者可漲六七十元。
5年完成“新老過渡”
為實現新老辦法的平穩過渡,規定從2006年至2010年實行5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實行新老辦法對比計算,按新辦法計發養老金低于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計發,按新辦法計發高于老辦法的,高出部分在5年內按比例予以封頂限制。在過渡期內,按原辦法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均以2005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按原辦法計算養老金時相應增加過渡性補貼,過渡性補貼為原辦法基礎養老金和原辦法過渡性養老金之和的5%。過渡期內,新辦法計算養老金時暫予保留過渡性調節金,但計發標準逐年沖減。
補發養老金本月領取
目前,我市已按新計發辦法為2006年度退休的企業人員重新計發了養老金,并重新打印出《退休審批表》,表中詳細列出了退休人員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以及補發待遇的金額和月數。上述人員按規定重新計發基本養老金后,從2007年1月起執行新的基本養老待遇標準,補發部分將隨著本人1月份養老金發放到工資存折中。重新計發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可在1月25日前到原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失業后辦理退休的人員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中心),領取重新打印的《退休審批表》及《相關政策說明》,提醒相關人員屆時核對清楚。
網上可查養老待遇明細
退休人員可登錄青島勞動保障網()、青島市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或社保編號,查詢養老待遇明細。若有疑問,可到所在企業、街道勞動保障中心、各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咨詢。此外,各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都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