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的一天下午兩點多,是婚姻登記處人最少的時候。工作人員正在收拾文件,不知什么時候,一對夫妻走了進來。兩人年齡差不多,也就40歲左右。他們穿著普通,男的神態沉著,女的面無表情。起初大家都沒發現他們有什么不同,只是那個男的提進屋子里兩個大袋子。
站定之
后,女的遞過來證件,語氣平靜:“離婚。”男的看了看女的,沒說什么。
工作人員說,想好了?兩人點頭。工作人員開始寫協議,在寫到財產分割上時,女的看著男的問:“你說怎么寫?”男的想了想,“我支付你10年的生活費,今天現場給你1000萬!”
在場的人都愣住了。“你再說一遍!”有人說。“現場給1000萬!”男子說。
在大家驚異的目光中,他們交上9塊錢費用,工作人員在離婚證上蓋上了鋼印。五分鐘,兩人的手續辦完了,拿到了離婚證。男的打開那兩個大口袋,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看,我都給你帶過來了!”女的看了一眼,冷冷地說:“那咱倆就點現金吧,倒一個口袋就好。”然后就把自己隨身帶的口袋打開了,有人猜,一捆就是一萬啊。男的拿出錢一捆捆地向另一個袋子里扔,女的看著,一捆,兩捆,三捆……“好了,別扔了,剩下幫我扔車上就行,一會幫我存了。”男的扔出了10多捆后,女的冷冷地說。兩人提著口袋就出門了,自始至終都像做一件和自己一點關系都沒有的事!
一直到兩人走出婚姻登記處,大家才回過神,原來那口袋里裝的是一捆捆的人民幣。“就算一捆一萬,兩口袋肯定有一千萬!”
現在,離婚動現金的還真不少。可是這么多還第一次見過。登記處的工作人員講,今年6月,也有一對夫妻離婚,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是100萬,離婚證拿到手,兩人就開始現場點錢。記者在各婚姻登記處,也看到不少離婚之后現場付撫養費的,也多是拿現錢,“離婚的時候,夫妻間僅存的信任都沒有了,有時一方說打卡吧,另一方就不干。銀行卡也不如現場看到錢來得實在。”一位工作人員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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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離婚協議
這樣的離婚協議,大家第一次看見,不過記者在采訪時,也看見過各種各樣的離婚協議:
打工型:“因男方有過錯而導致婚姻關系破裂,離婚之后,不管男方再婚與否,必須每個月到女方家10天,收拾衛生,做飯,洗衣服!”
保險型:“孩子歸女方撫養,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如喪失全部機體功能,或者部分功能,孩子撫養權歸男方!”
延續型:“獨生子6歲,歸女方所有……孩子因結婚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男方承擔,如果孩子沒有能力撫養下一代,男方要每月提供300塊錢撫養費。”
責任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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