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1月20日專電
從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標準將提高一倍,同時繼續實行中央與地方3:7分成體制,相關收入專項用于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等。
記者20日獲悉,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
使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有關政策做出了重大調整。
為避免部分地方不能足額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問題,從2007年1月1日起,地方分成的70%部分一律全額繳入省級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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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是指新增建設用地的平均土地純收益。目前各地根據國家確定的15個等級,自行敲定本地各類用地適用標準。目前最高的一等地區征收標準為70元/平方米,中等地區為21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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