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先生在其人民網博客的文章《中國房地產市場中的尖叫》中形象地用系統的正反饋對房地產市場中的“尖叫”現象作了這樣的描述:“房價高的信號傳到房地產發展商的頭腦中,房地產發展商就做出用更高價格拿地的行為,每次‘招拍掛’后,土地的高價格又通過媒體和市場傳遞到
房產市場上,刺激了房價更快速地上漲,而更快速上漲的房價在下一次土地‘招拍掛’時,又傳到房地產發展商的頭腦中,最后他們按照今天房價上漲速度推算未來兩、三年時間的房價,用更冒進、更高的價格去拿地……結果就出現了今天的‘招拍掛’中建筑面積土地的價格已經遠遠超過了周邊房子的售價。這種尖叫對市場來說是一種災難,它將把市場遠遠地推向不和諧的境地。”潘石屹先生認為是兩個現象助長了這種正反饋:1.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不應該為了完成土地儲備考核指標而采取短期行為購地。2.諸如“土地供應量的減少”、“實施全世界最嚴格的土地政策”、“拆遷越來越困難”、“要嚴格地保護耕地”、“一些限制建筑面積和房屋售價政策的出臺”等等,“這些信號匯總起來更加刺激了這些房地產發展商高價拿地的狂熱和不理智”。
對潘石屹先生的這種認識,我很難贊同。我認為潘石屹先生不僅只在表面做文章而且還一定程度歪曲了事實。要在這里討教于潘石屹先生。
首先,拆遷越來越困難是事實,要保護耕地也是事實,土地供應量減少也是事實,都有其原因。無論如何,我們必須正視事實,因此這些“尖叫”聲其實有助于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和房地產商人的正確決策,本來應該是一個降低“過熱”的負反饋才對。
其次,問題出在房地產商。房地產商決非只看到房價高就用更高價格拿地的簡單人物,恰如股票價格高了聰明人反而可能賣出股票一樣,房地產商的決策是大勢。無論如何,舉手投足間上億資金就流動起來的房地產商,其決策決非如潘石屹先生所說的這樣簡單。真實的情況應該是,房地產商看好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巨大需求,因此那些“尖叫”聲不但沒有起到負反饋的作用,反而讓房地產商感到不爽。于是在“尖叫”聲中,房子的價格照漲不誤。或者說,潘石屹先生描述的這種房地產價格不斷上漲的“尖叫”現象,實在只是市場的合情合理的表現。
我倒是認為房地產市場上還存在著另一種“尖叫”,那是對不斷上漲的住房價格的憤怒聲討。我認為,房地產市場的根本問題在于這里。
在這種讓房地產商人厭煩的“尖叫”即批評聲中,房地產價格依然漲個不休,本質是什么呢?本質是收入分配不均條件下的供不應求。這種“尖叫”代表是的需要住房卻買不起房的人的利益,而房價上漲代表的是擁有財富的人的利益。
其實不管有沒有尖叫,市場的本質就是只認錢不認人。像任志強和潘石屹等房地產商人,有膽識有文化,可是一旦進入市場,就只是個匯集了諸種社會關系于一身的“經濟人”罷了,要為股東掙錢、要獲取暴利保持不斷發展、要在殘酷的競爭中勝出,他會管你“尖叫”不“尖叫”?只要有人愿意花大錢買房,何樂而不賣?地價高了怕什么,反正能賺回來,為什么不取?于是,“只為有錢人蓋房”
就是大實話,這就是市場,這就是潘石屹和任志強等房地產商人無法違抗的市場。其實潘屹先生還應該把視野從房地產市場擴展一下,看看醫療,不是有些窮人看不起病了嗎,這和“只為有錢人造房”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都體現了市場的屬性。再把視野抬得高一點,看看近來關于房地產市場的種種爭論,有沒有結果?沒有,因為如任志強先生這樣的房地產商人,按照市場的道理在說話,僅僅在市場上討論問題他是不可能落敗的。指望市場把價格降下來,我看是沒有可能,哪怕潘石屹先生指出了“尖叫”現象,也沒有用。
正因為市場就是這么個為富不仁的東西,因此有憤怒的“尖叫”聲響起。這“尖叫”聲其實表達的只是一種對市場分配資源的不滿,因為一個正常的社會,尤其是人均收入才區區1700美元而且收入分配已經惡化的中國社會,不僅需要效率,而且還必須有公平。而當房地產市場把資源只分配給了有錢人時,在一定意義上這個市場對社會所起的作用是負面的。盡管按照西方的經濟學說“為富人造房”算得上是有效率的資源配置,但從全社會的綜合視點看,這樣的房地產價格不符合全社會最優的影子價格,它高于影子價格很多,因此降低了全社會的最優值。
為了說明這一點,我來和潘石屹先生說說“招拍掛”。按照市場理論,拍賣市場是最有效率的市場形式。在這種形式的市場中,拍賣的商品只歸出價最高者。有意思的是,這樣一種最有效率的市場,結果正如潘石屹和任志強先生所說,是抬高了房價。結果是“尖叫”聲響起來。這個例子說明的是,以拍賣表現出的效率和以對房價高的“尖叫”之間的矛盾,鮮明地以越有效率越破壞平等的矛盾揭示了市場在效率之外的另一面。而化解這個矛盾的辦法,不是讓“尖叫”聲平息,因為平息不了,于是只好讓房價降下來。當然,相對地降下來,降到多數人滿意了并不再“尖叫”為止——這種狀況就稱為社會和諧,中國社會必須遵循的客觀規律。
怎么降?必須制約或干預市場,只針對房地產商說事沒有用。如果對市場的調控無效,還有行政手段。調控方面事實上已經有所行動。比如限制外國人購房,比如限制住房投機,比如對囤積房源征重稅等等,從嚴格意義上說,這些都屬于行政的調控方式。但我們注意到,這些措施下,房價依然在漲。或許,就會有另外的解決思路出現。這一點,我絲毫也不懷疑,因為,和諧才是中國社會的當務之急。
比如,作為一種思路,我這個外行也可以提出以下幾點:1.藏富于民,少收甚至不收土地使用費。這樣將大大減低住房的成本,而政府則承擔了土地使用權不進入市場的“機會成本”,雖然從短期來看這是“賠本買賣”,但從長遠看,創造了社會長治久安的條件,未見得沒有效率。當然,政策所指是解決住房需要而不是滿足需求,因此必須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在市場上轉讓這種住房。或者說,這種住房體現的只是一種需要而不是需求。這比較符合多數中國人尤其是窮人的購房動機。2.由政府出面組建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國有房地產開發公司,不圖暴利,只要有一個高于銀行貸款利率的適當利潤率以便償還已經商業化的銀行貸款即可。這種公司無償或少償取得土地使用權。或者說,這種公司帶有濃厚的計劃控制色彩。3.政府嚴控房地產市場的土地供應。在目前“為有錢人蓋房”的市場上空置率已經很高的情況下,土地供應向上述公司傾斜以滿足窮人的住房需要。4.在土地使用費不收或少收的情況下,不降低經濟適用房的標準只控制面積,建筑質量向社會中高水平看齊。5.在為沒錢買房的窮人設立這樣一個市場的同時,不去干預“為富人造房”的那個房地產市場,由市場去調控它,它的價格降或升并不會加劇社會的緊張。但一般來說會降,哪怕不干預它,它也會降到主動為窮人提供價格合適的住房。
或許經濟學家和房地產商會指責我道:“你這不是市場!”我會這樣回答:“市場也罷,計劃也罷,不都是工具嗎?工具是要為中國社會的長期發展服務的。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等到中國人均GDP達到10000美元并且收入分配改善時,自然會有一個好的市場出現。”如果房地產價格繼續漲,如果平等和效率的矛盾進一步尖銳,我看類似我這樣思路的思路是會出現的。不知經濟學家和房地產商們以為如何?(顧可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