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遇問題先看清政策
有供熱問題后天撥“12345”
市長公開電話9日舉行局長(主任)接話日 早報今日推出相關供熱政策幫市民答疑
今年集中供熱即將開始,你對關于供熱的政策還有不
了解的地方嗎?有什么難題需要求助嗎?為保障我市今冬集中供
熱工作順利進行,給市民排憂解難,12345市長公開電話將于后天上午9時至11時舉行“集中供熱,答疑解難”局長(主任)接話日活動,邀請市市政公用局和市供熱辦分管局長(主任)接聽12345市長公開電話,屆時市民可以撥打“12345”咨詢相關問題。另外,為了更好地幫市民解決供熱問題,市長公開電話辦公室與市市政公用局、市供熱辦特別在此公布有關供熱的相關政策。
關鍵詞:溫度標準
室內溫度不得低于16℃
問:集中供熱的時間和溫度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答:采暖期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城陽區、黃島區及各縣級市可以根據氣溫情況自行調整)。采暖期內用戶室內供熱溫度為18℃±2℃、但不得低于16℃。廚房內溫度不得低于10℃。
關鍵詞:交費面積
廚房按使用面積全價計費
問:交費面積怎樣確定?
答:(一)居民類用熱戶供熱計費面積,仍執行青價格[2004]256號文件《關于調整我市集中供熱價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居民用熱戶按使用面積計費,使用面積按照房產證等有效法律文書為依據。如用熱戶對折算的使用面積提出異議的,可通過實地測量的辦法解決,實地測量中對陽臺面積可按以下原則確定:與房間等連在一起的陽臺按全面積計算;有隔墻(隔斷)間隔的陽臺不計算面積;隔墻(隔斷)拆除后與房間等連為一體的陽臺,按其地面使用面積的50%計算。
如用熱戶對折算的使用面積提出異議,要求通過實地測量的辦法解決,用熱戶可以先向熱力公司提出測量申請,由熱力公司免費測量確定交費面積;用熱戶對熱力公司的測量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委托有法定資質的供熱單位進行測量,測量費由委托人承擔。
(二)如房產證等有效法律文書中未標明使用面積的,其使用面積可按建筑面積的75%折算。
(三)供熱單位根據房產證中標明的使用面積收費,符合供熱收費文件的規定。對于一些用戶持有的房產證中文字說明的使用面積內包含了陽臺面積的,如果居民對房產證使用面積中包含陽臺面積有異議,可申請房產管理部門對使用面積重新確定。
(四)關于居民提出房產證中房圖內標準數字加總之和能否作為房屋使用面積的問題,經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使用面積只能以房產證等有效法律文書中用文字說明的使用面積為準,房產證中房圖內標注的數字加總之和,不能作為房屋使用面積的依據。
(五)廚房按其使用面積全價計費。
(六)裝有散熱器并用熱的閣樓或地下室,其房產證等有效法律文書標明使用面積的,按其使用面積計費;沒有標明使用面積或無房產證等有效法律文書的,按其地面使用面積50%計費。
關鍵詞:室溫
出現爭議可找第三方測
問:室內溫度測量出現爭議時如何解決?
答:新修訂的《青島市城市供熱條例》中明確規定:居民對供熱單位測定的溫度有異議的,供用熱雙方均可委托法定的計量技術機構對供熱溫度進行測定。
關鍵詞:分戶計量
新建小區提前做準備
問:供熱可否實現分戶計量?
答:2004年建設部組織專家論證認為實行分戶熱計量改造涉及到運行方式的改變、制定“兩部制”熱價政策、改造資金等問題,需在進一步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廣實施,我省2004年7月確定威海和德州兩市進行供熱改革試點,我市分戶熱計量推廣工作只能借鑒兩城市的試點經驗逐步開展。
市建委2001年下發文件規定:“新建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統應當使用雙管系統……”目前我市建筑新建住宅小區,已經嚴格按照上述規定,設計、建設了供熱系統,為將來的“一戶一表、按表收費”提前做了準備。
關鍵詞:配套費
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7元
問:供熱配套費方面有什么政策規定?
答:我市現行的供熱配套費是《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青政辦發〔2002〕88號)。文件中有關供熱配套費主要內容:
1、供熱配套費收費標準: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7元。
2、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區內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擴建、改建)的開發建設單位,要按規定繳納配套費。
3、老城區的供熱配套改造工程建設費,由自愿要求配套改造的用戶與供熱企業在配套費相關標準的基礎上協商確定。(本版撰稿 閔 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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