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買琴明大廈!
李滄城管和清違辦昨發警示:這處爛尾樓未辦房屋銷售許可證
早報訊
已經停工12年的商業爛尾樓,在沒有變更為居住用房的情況下出售。昨天,李滄區城管局和清違辦聯合發出警示,購買振華路177號琴明大廈的市民務必慎重,以免上當。
昨天
,記者隨執法人員來到振華路爛尾樓前,不少前來看房、購房的居民看到執法人員貼出的警示通知后,表示不準備買房了。記者看到,這幢11層的爛尾樓沒有任何動工跡象。只是在樓后開出了一間房子,上面掛了一個琴明大廈辦公室的牌子。執法人員介紹,大廈1992年開始建設,為商業用途,1994年,因開發方資金短缺而停工。經初步調查,該樓仍屬商業樓,沒有變更為住房,同時也沒辦房屋銷售許可證。
家住附近的郭女士告訴記者,她認購的房子每平方米僅3600多元,她已交了1萬元定金。大廈銷售方還表示,總共300多套房子中已經有三分之二被認購,市民只要買了房子,20個月以內就能轉成居住房,并辦理房產證。昨天,李滄城管局的執法人員在貼警示通知時遭到大廈銷售方的阻撓。
李滄區建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對該大廈展開調查,早報也將繼續關注此事。(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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