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焦麗華皈依佛門多年,在一次做法事中結識漂亮女施主,兩人一見鐘情成為情人。去年6月,他們在秘密會面時發生口角,焦麗華擔心丑事暴露,將情人勒死在酒店床上,次日畏罪自首。
時報訊 (記者 魏麗娜 通訊員 汪次安)
皈依佛門多年的出家人焦麗
華在做法事時與一位女施主擦出火花,之后雙方一直保持情人關系。一日與情人起口角后,擔心丑事敗露的焦麗華用手機掛帶將情人勒死在酒店的床上,次日畏罪自首。日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韶關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焦麗華無期徒刑的一審判決。
焦麗華,男,26歲,江蘇東臺人,長期在寺院里做佛事。2001年5月,焦麗華在廣東省清遠市某禪院做佛事時,認識了被害人女施主楊某,焦麗華和楊某一見鐘情,之后兩人一直保持情人關系。
2005年6月30日,焦麗華與楊某相約在廣東省韶關市會面,并一同入住某酒店大廈411房。7月2日下午6時許,焦麗華翻看楊某的手機短信,并刪除了楊某手機中一條寫有焦麗華家庭住址等情況的短信。楊某發現后很是不滿,與焦麗華發生爭吵至拉扯,其間楊某曾大喊救命。
焦麗華害怕別人知道自己與一女子同住一房的丑聞,情急之下用手機掛帶勒住楊某的脖子致其死亡。事后,為給自己爭取逃跑時間,焦麗華故意將電視聲放大,制造出房間內的人正在看電視的假象,爾后逃離韶關。次日中午,焦麗華到湖南省永州市道縣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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