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城管聯手整頓亂停車
市民停車,看清新規定!
針對8月1日停車收費價格上漲后出現的車輛亂停亂放現象,昨天上午交警、城管、泊車公司聯合召開會議,商討整頓價格上調后出現的停車混亂問題。同時,隨
著區域分類收費辦法出臺,交警部門重新界定亂停車現象的范圍,新政策明確規定,不在泊位內停車的都屬于亂停車,要受到處罰。
停車老習慣要改改了
記者在臺東一些路段發現,很多車輛停放在既無禁停標志,也沒有停車泊位的路段,以躲避收費。
據市交警支隊秩序處宋新會處長介紹,按照原來的處理辦法,車輛只要不在交通法明確規定的學校、醫院等單位門前、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停車就不算亂停車,即“不明令禁止的就是允許的”。但新的收費辦法實施后,這一管理思路將發生重大改變,今后只有停放在泊位中的車輛才是合法停車,不在泊位停車就是亂停車,交警部門將可以依法予以處罰,一些市民隨意亂停車的習慣要改改了。
重點路段醞釀增車位
據介紹,目前市區有1000多條道路,但物價部門批準可以收費停車的只有100多條道路,2003年首批批準的停車收費道路只有56條。其中南京路、福州路、山東路、江蘇路和香港路與東海路之間的一些支路缺少停車泊位,今后交警部門考慮在這些路段增加停車泊位,目前已經向上級部門打報告。同時,交警部門正在準備采購大型清障車,準備對目前普通清障車無法清障的旅游大巴、高檔轎車采取措施,只要這些車輛不服從管理,出現亂停車現象將堅決予以清障。
記者曹為鵬通訊員周江波欒心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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