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到租住姑姑房子的李某家中將其家中的物品幾乎搬光。昨日記者從市南區檢察院獲悉,蔡某因涉嫌盜竊已被批捕。
蔡某大專畢業后從濰坊來到青島,與姑姑生活在一起。因與姑姑相處不和,蔡某于2006年4月將其姑姑家的洗衣機及微波爐竊后銷贓。日前蔡某來到
租住其姑姑房子的李某家中,要求借宿。蔡某在李家住了一周后,利用李某給的鑰匙盜竊了李家的手機、彩色電視機、VCD功放機、電飯鍋。在第一次失竊后,李某懷疑是蔡某偷的,悄悄地把門鎖換了,沒想到蔡某仍不罷手,又于4月29日再次“光臨”,破門入室,盜竊李某家的黑白電視機、電暖氣、煤氣罐等物品。蔡某第三次來到李某家盜竊時。被110當場抓獲。(許芳傅秀珍王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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