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
第二次發回后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人大、省政法委、河北日報社等單位,都發了簡報、內參、情況反映,一致認為,省高級法院糾正了一起錯判死刑案件,避免了錯殺,并對省法院“精心審查、嚴格把關”提出了表揚。
保定當地一位法官告訴記者:“保定中院又把卷宗退回
檢察院補充偵查,這樣案子又回到開始。檢察院也不想接這個案子,要退給公安,公安不要,這樣來回折騰了兩年多。”
1988年8月,保定地委很重視李志平案件,并開地委常委會進行了專門研究,形成了兩條意見:一是李志平案是一個錯案,二是要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并派出了一個協調小組進行工作。
地委協調小組和定州市委(定縣已經更名為定州市)經過兩年多的協調,終于讓定州市公安局很不情愿地接受了卷宗,并答應給李志平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1990年6月19日,李志平被取保候審。當天中午,李志平的大哥花了90多元,請了公安局辦案人員一頓飯。
不斷申訴
出獄后的李志平在家養病半年多,身體恢復得差不多了,想外出打工,償還家里的債務。但取保候審外出必須向公安局報告,李志平就找到保定市公安局主辦人閆順利,問取保候審什么時候去掉?閆告訴李志平,你表現好一點,到鄉里開個證明。李志平找到鄉政府,政府不給開。
“當時還是適用老的刑法和刑訴法,取保候審沒有時間限制。”律師李化對記者說,“1996年修訂后的刑訴法才規定,取保候審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取保候審沒解除,李志平在警方那里還是嫌疑人。“1995年,離我們家有5公里的李親古中學一個女教師死了,我當時在天津打工,公安讓我回家接受調查。”李志平氣憤地對記者說,“他們把一塊地弄平了,讓我在上面走幾趟,取我的腳印;用印泥打我的手印。我們那里只要發生了重大案件,我首先是被懷疑的對象。”
為此,李志平不斷寫信申訴,但都石沉大海,沒有一點回音。他曾想找律師代為申訴,但拿不出錢。到石家莊上訪,沒錢住旅館,就在火車站大廳的躺椅上過夜。
卷宗丟了
李志平堅持不懈地上訪終于引起了高層重視。時任河北省政法委書記的劉金國(2005年4月調任公安部副部長)對此案進行批示,要求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并在會議上多次提及。
據《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調查,有關部門到保定中院調卷時遇到了難題:偵查卷退回檢察院了,法院自己的卷宗因為搬家找不到了。而一位知情人告訴記者,有人怕承擔責任,故意把卷宗隱匿了。
保定市檢察院一位參與李志平案件的檢察官對記者說:“丟失卷宗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是一種瀆職行為。不論偵查卷還是副卷,都應當永久保存。”
那么,除了法院的卷宗外,李志平案的所有偵查卷宗應該在哪里?“應該在定州市公安局。”5月22日,定州市檢察院起訴科科長趙立波對記者說,“沒有卷,怎么辦的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早應該給撤銷了。”
“公安的卷宗找不到了。”定州市檢察院檢委會辦公室主任龍國英對記者說,“我們到定州市公安局,和刑警大隊的人一起,把整個庫房、儲藏室、預審室、刑警大隊辦公室,都翻遍了,就是沒有找到李志平案的卷宗。”
定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辦公室主任李月昌告訴記者:“定州市檢察院來找過兩次,把倉庫翻了個底朝天,上世紀70年代的卷宗都有,就是沒有李志平的。”
那么,偵查卷宗是否會在主辦人員的手里?李月昌告訴記者,原來的主辦人員已經退休,按照規定,卷宗應該移交了。
定州市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對記者說:“不排除有人怕承擔責任,故意把卷宗隱匿了。但無論何種原因丟了卷宗,檢察院都應當以涉嫌瀆職犯罪立案偵查。”
最新說法
“李志平的案子是刑警大隊辦的,但這是個歷史遺留問題。”5月22日,定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辦公室主任李月昌對《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說,“當時取保候審都是那樣,取保以后就不管了。”
“當時取保候審就是一句話的事,當然取保候審應該繼續偵查。”定州市公安局李親古刑警中隊中隊長劉曉征負責接待李志平的上訪。
“取保候審沒取消,等于案子還在訴訟程序當中。”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告訴記者,“我現在代理李志平申訴,多次找有關部門要求解決問題,但始終得不到解決。沒有哪個單位主動站出來承擔責任。”
“李志平這個案子,法院多次判決,檢察院也批捕了,現在讓公安一家承擔責任不妥。”定州市公安局一位資深警官對記者說,“公、檢、法三家應該一起面對歷史遺留問題,這在定州市公安局已經達成了共識。”
從1983年到2006年,案子已經23年了;1990年取保候審到現在也16年了。李志平多次找定州市公安局要求取消取保候審,不僅沒人理他,還把他列為重點上訪戶,派專人盯著。
2006年5月22日,記者來到定州市檢察院采訪。偵查監督科科長喬立民告訴記者:“李志平被取保候審16年,這肯定是違法的。因為法律規定取保候審最長不超過12個月。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我們有責任對公安機關對李志平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進行法律監督,并向公安機關發《糾正違法通知書》。公安機關在接到通知書后,15天內應當給予答復。”
喬科長認為,無論李志平是否涉嫌犯罪,取保候審這一強制措施都超期了,應當予以糾正。
“李志平應該得到國家賠償。”援助律師劉曉原說,“人都50多歲了,難道還要拖下去?”
“但目前的瓶頸是卷宗沒了。”一位知情人說,“如果沒有上級領導的再次強有力干預,在定州這個地方,案子很難有新的進展,再拖20年也有可能。因為我對定州很了解。”
責任編輯 劉楠